索  引  号: GSD0112/2020-03325 生成日期: 2020-11-10
文       号: 关键字: 矿山,生态,治理,环境,恢复
所属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市人大九届四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11-10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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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璐婷、蒋永利、宋子斌、李东红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矿山开采整治和恢复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一、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

一是科学制定各类保护地矿业权退出方案,推进矿业权退出。提请市政府印发了《景泰黄河石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清查整改方案》(市政发〔2017〕67号)、《白银市各级各类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退出方案》(市政办发〔2018〕116号),与原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制定下发了《甘肃景泰黄河石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为保护区整治提供了政策支持。截止目前,各类保护区内16宗矿业权全部停产停工,撤离了勘查开采设备设施,对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进行了恢复治理,已完成13宗矿业权退出工作,待省自然资源厅批复以扣除式退出3宗;二是完成了《白银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复实施,各县区也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三是将全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区域,全部纳入《白银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禁止勘查开采区,明确禁止在各级各类保护地内实施勘查开采活动,并在矿业权审批中实行协查制度,从源头杜绝违规审批现象发生四是成了《白银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2019-2023年)》,指导靖远县、景泰县和平川区做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监督,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恢复治理方案边开采边治理,印发了《白银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展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督察调研自然资源行业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各县区按照“一矿一策,一点一方案,一矿一名责任人”的工作原则和已确定的目标,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统筹推进历史遗留和新产生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恢复。今年4月份,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组成4个工作组,对全市露天开采矿山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联合下发了通报6月份,印发了《关于印发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资发〔202078号),对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六是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我市现已成功创建并列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的有4家,均为经济效益较好、管理规范的央企或省属大中型矿山企业引导矿山企业积极参与绿色矿山建设,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正在极努力争创国家级绿色矿山已申报2家创建省级绿色矿山,已上报省厅验收评定。同时,为加快白银市绿色矿山建设,切实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结合白银市实际,制定印发了《白银市市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及评定办法》市资矿发〔2020〕15号,以平川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为契机,鼓励生产和管理规范水平较高的一批矿山率先申报绿色矿山,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推进我市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各县区每年至少要申报2家市级绿色矿山,市将从市级绿色矿山中选择申报省级绿色矿山。

2017年以来,全市共投资矿山环境生态恢复治理资金18816.978万元,恢复治理19251.249亩。查处非法开采造成生态环境问题矿山企业94处,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土地全部进行了恢复治理,恢复治理628.26亩。

二、白银区砂石料企业环境治理恢复情况

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各级各类采矿权52宗,其中省级发证金属矿5宗,市级发证非金属矿11宗,区级发证砂石粘土矿36宗。省级发证5宗采矿权分为铜矿4宗,金矿1宗。市级发证11宗采矿权分为石灰岩矿9宗,石英岩矿1宗,长石矿1宗。县级发证36宗采矿权分为建筑用石料矿26宗,建筑用砂矿3宗,砖瓦用粘土矿7宗。

白银区北城区共有矿山企业29家,其中黑山沟区域7家,蒿泉沟区域6家,砂岔沟区域3家,涝池沟区域12家。据统计,全区现有未持有采矿许可证的来料加工企业共22家,其中位于北城区的19家。

白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多次组织召集全区矿山企业召开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推进会,传达整改工作要求,宣传绿色和集约节约发展理念,研究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问题,进一步压实矿山企业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主体责任。区政府发布实施了《白银区非金属矿山及砂石料加工企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白银市白银区非金属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初步验收标准及评定办法(试行)》,形成了各职能部门联合整治矿山生态环境的工作局面。督促企业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及时排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清理碎料堆放压占的土地,修建防洪挡土墙,道路砂化降尘,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持续推进矿山复绿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截止目前,各矿山企业累计修建浆砌石护坡和挡墙9.25千米,修建挡风墙6.65千米,铺设防风抑尘网10.87万平方米,砂化或硬化矿区道路7.34公里,清运和回填处置石粉14.58万立方米,清理各类垃圾1.2万吨,覆土7.1万立方米,植树2.23万棵(其中成活1.08万棵),播撒草种5100斤,更新或增设各类标识牌540个,购置雾炮机、除尘设备、洒水车等设备34台,拆除废旧建筑和设备13处,修建卫生间和垃圾站24处,累计完成恢复治理面积13.75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1804万元。同时,加强对辖区矿山的执法监察,开展矿产资源领域私挖滥采百日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对未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开采矿产资源、落实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的矿山企业,制定“一矿一策”整改清单,责令限期整改。

三、白银公司历史遗留矿山问题情况

白银有色集团有限公司原白银露天矿自1956年开采至1988年闭坑,造成的废石场和尾矿库问题,预算的废石场治理资金约1.72亿元,尾矿库治理资金约4.75亿元,治理资金缺口大,仅靠白银公司和地方政府投入,难以实现有效治理。针对白银公司历史遗留矿山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将其纳入国家和省上的重大项目储备,加快该项目的实施进度。2019年以来先后将其纳入4个生态修复项目进行上报,(1)《甘肃省白银市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已通过了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审查并上报自然资源部2)黄河流域白银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已将黄河流域白银段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上报自然资源部3谋划提出了拟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的白银市传统工矿区及历史遗留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包括历史遗留尾矿库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历史遗留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等3类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24.2亿元4谋划上报了拟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专项建设规划》的白银市黄河重点生态区矿山生态修复重点项目9个,总投资8.58亿元。

为探索建立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多元化、市场化工作机制,拓宽资金渠道,统筹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着力解决生态修复“两多一少”(历史欠账多、现实矛盾多、财政投入少)的现状,今年以来,我局与内蒙古水力方华有限公司等多次对接,对白银公司尾矿库生态修复工作进行实地踏勘,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为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尾矿库环境恢复治理难题,最大限度的发挥库区土地的使用效益,我局协调白银公司积极参与氟石膏尾矿库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资产处置,先后委托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白银矿产勘察院和甘肃金信瑞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制了《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氟化盐厂氟石膏尾矿库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氟化盐厂氟石膏尾矿库地上附着物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目前正在积极与白银公司协商解决氟石膏尾矿库恢复治理和土地资产处置问题。

四、今后工作打算

今后,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方面,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绿色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建立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责任全面落实,新建和在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形成“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良好局面。

一是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规定,认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督责任,完善并按季度更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台账》,督促持证矿山企业认真履行恢复治理责任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对于治理不到位的矿业权人,配合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办理其采矿许可证的申请、延期、变更、注销,不批准其申请新的建设用地,对其违法违规信息建立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为相关行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提供信息。同时,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就矿山企业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其进行损害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是以国家和省级等各级各类保护区为重点,对行政区域内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森林公园、地质遗迹(含地质公园)、文物保护区等各级各类保护禁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范围的矿业权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制定问题整改措施积极协调矿业权人和相关部门,完成甘肃省靖远县席芨水地区金矿详查和甘肃省白银市了高山铜铅锌矿产普查项目2宗探矿权、靖远华夏基业矿产有限公司靖远县席芨水金矿1宗采矿权退出的任务。对辖区各级各类保护地范围内尚未退出的矿业权加强监管,坚决杜绝一切形式的勘查开采活动。

三是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矿山地质环境破坏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20〕74)和省自然资源厅安排,印发《关于梳理排查整治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梳理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凡能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凡需要专项整治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限定完成时间;凡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列出推进时间表分步实施;属于制度层面的问题,明确措施,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确保在202012月底前完成所有具体整改任务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分步推进。同时对辖区内废弃矿井、矿洞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治理,消除隐患

四是按照《关于印发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通过对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专项整治,完善工作机制,遏制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发生,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秩序,建设良好的矿山地质生态环境。对不按照规定的开采方法进行开采,矿区内乱采乱挖,随意堆放废弃渣(土),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严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限期对矿区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对拒不按照规定的开采方法开采,随意堆放废弃渣(土),责令其限期对矿区生态环境进行治理,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上报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及电话:南守元 8253290

承办科室:矿业权管理科

人:刘宗伟 8226252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

20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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