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000000000/2023-00001 | 生成日期: | 2023-09-06 |
文 号: | 关键字: |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业主 | |
所属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04号提案的答复 | |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9-0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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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白银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进我市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的建议很好,对我们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近年来,我们不断健全物业管理制度,规范物业公司管理行为,积极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环境得到日益改善,对你们提出的三条建议,我们将逐条答复: 一、关于“注重宣传引导,增强业主自我参与的积极性”。我们做到了:1.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外地成熟经验的基础上修订了《白银市物业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于2023年1月30日正式出台公布。2.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媒介积极宣传推广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物业安全知识,让广大业主和社会各界了解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强化物权意识,化解物业纠纷,努力形成“共建共管、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继续努力协调价格管理部门、各供应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大宣传,促进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引导业主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主动接纳物业管理服务。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和谐共治,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市民政局转发了《省住建厅省民政厅关于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甘建房〔2022〕36 号),要求各县区借鉴外地成熟经验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开,努力规范我市业主自治制度。 二、关于“注重业务培训,提升物业与业主的自治水平”。我们做到了:1.积极督促县区物业企业主管部门督促辖区内物业企业定期不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多次深入三县两区摸排情况,实地走访了解住宅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公共空间秩序及绿化养护等方面的管理情况,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物业企业内部管理、安全管理、公共关系维护等物业服务内容开展情况的汇报,深入街道社区了解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运转情况,并和业主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2.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和企业自身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在规范行业行为、建立职业操守、维护行业权益、宣传行业形象、提高行业素质和加强行业交流等方面的作用,我们成立了白银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筹备组,拟成立白银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3.加强党建引领,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我们依托我局成立了市级物业行业党委,要求各县(区)依托行业部门成立了县(区)物业行业党组织。联合组织、政法、民政等部门起草了“红色物业”实施方案。 三、关于“注重奖惩结合,加强对物业公司的考核监督”。我们做到了:1.引进了以兰州市城关物业为代表的一批物业行业龙头企业,希望龙头企业通过创新的理念、管理、团队和服务为白银的物业服务行业注入新的活力,发挥 “鲶鱼效应”,提升本土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培养创新思维,加强管理能力,以新的商业视角协助物业企业开展多种经营转型,提升综合性服务能力。2.建立信息平台。以“智慧白银”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搭建。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于管理规范、服务到位、业主反映良好的物业企业,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奖励,列入白银市诚信企业红黑榜的红榜名单;对于职责不明、缺乏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差,经常引起业主投诉上访的,予以警告批评,列入白银市诚信企业红黑榜的黑榜名单。将物业服务行业信用建设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范畴,通过设立“黑红榜”、开展信用评级等方式,建立健全物业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大信用信息推送和公示力度,实现物业服务市场交易主体与政府监管主体的有机结合,实现行政监管、信息交互、民生服务的有机结合。3.印发《白银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通过实地调研和群众反映了解到,市场化的物业服务收费与我市市情极不适应,鉴于此,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借鉴外地成熟做法,印发了《白银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已予印发。该《标准》是发改部门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依据,也是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的依据。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出台,可以实现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互相监督,物业服务质量与物业服务收费挂钩,确保物业服务和收费质价相符。
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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