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7623704892/2022-122173 生成日期: 2022-04-16
文       号: 关键字: 应急,工作,投送,快速,救援
所属机构: 市应急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应急救援救灾队伍和装备物资快速投送制度(试行)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2-04-16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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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全市应急救援救灾队伍及装备物资的快速投送机制,完善应急运力储备与调运机制,提升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统筹保障能力,保障抢险、救援、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白银市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白银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白银市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试行)》《白银市自然灾害预防预报预警救援工作联动机制(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文件。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白银市辖区应急救援救灾队伍、装备物资的快速投送工作。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三条 在市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应急快速投送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

统一指挥、分级响应。根据不同类型、级别的响应状态,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响应级别调动相应的运力资源和装备物资实施应急快速投送。

统筹安排、重点保障。根据不同时期应急工作开展实际,确定重点保障区域和保障对象,统筹调整调度全市运力资源、运载方式进行应急快速投送。

周密组织、密切协同。各成员单位要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沟通;应急期间,在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迅速制定应急快速投送工作方案,协同配合确保各方运载力量、各类投送方式的有效调用和无缝衔接,保证紧急状态下应急快速投送工作的协调、有序、高效开展。

快速反应、保障有力。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第一时间统筹调配专业人员和各类运力资源,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快速开展提供运力投送保障。

第三章 工作职责及运行机制

第四条  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全市交通运输车辆资源,建立健全抢险救援快速通行协同保障机制;完善公路、水运应急运力储备,随时调派公路、水路运力和救援力量,满足紧急情况下应急运输需要;开设公路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优先放行应急运输车辆,并免收通行费,指导服务区优先为应急运输车辆提供保障服务;协调铁路部门解决应急救援救灾投送相关工作,制定快速投送保障方案。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警力疏导事故灾害区域及通往现场的交通,保障应急救援救灾人员及物资装备运输车辆畅通。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统一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标志标识、救援服装和救援车辆涂装;建立健全救灾物资装备快速投送保障方案,统筹航空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物资装备。

建立专业救援救灾队伍、物资装备库的成员单位:加强本单位、本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运输车辆等运力资源保障,建立日常联络沟通机制,制定快速投送保障方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市应急指挥部部署要求落实工作职责。

 工作机制。

建立市级联络员机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作应急管理工作联络员通讯录,定期做好信息沟通工作;人员调整或重大活动时,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及时上报更新。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道路拥堵、事故灾害预警、灾情和运力资源等信息的收集、管理、共享工作,及时上报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其他成员单位。

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接到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准备,按照指令迅速调动队伍、物资装备及运输工具到达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第四章 预防准备

 日常工作。

(一)各成员单位应加强本行业的专业应急运载队伍建设和应急快速投送装备设备管理工作。

(二)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每年组织综合演练,应包含应急快速投送科目,检验专业运载队伍和专业运载装备设备的应急综合保障水平,提高各类运力资源的协同作战能力,确保应急期间各方力量的无缝衔接。

(三)结合年度重点地区应急准备和风险预评估工作实际,制定年度重点地区应急快速投送工作方案,并积极部署落实;根据需要适时召开重点保障区域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及时了解需求变化,调整应急快速投送方案及措施。

 预警期工作。

(一)接到预警信息后,各成员单位迅速进入应急快速投送备战阶段。

(二)安排做好专业应急运载队伍、设备装备的调用方案,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积极部署重点地区的应急快速投送力量,协调调配各类运载装备设备的快速到位,保证重点地区应急快速投送工作的即时开展。

(四)根据年度重点地区应急快速投送工作方案,制定应急期各类应急运载手段快速投送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各类应急运载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有效衔接。

 应急期工作。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各县区根据实际及时提出应急快速投送需求。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县区及周边应急运载力量和路况等实际,及时开展应急期救援力量的快速投送工作;设立“绿色通道”,对应急救援力量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各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各县区对遭受破坏的重点路段开展抢修通车,实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送应急快速投送工作开展情况。

(二)各成员单位要制定本行业应急快速投送工作实施细化方案,并报市应理指挥部,同时对其他应急运载力量协调需求提出建议,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制定应急期间全市应急快速投送工作实施方案,并反馈各部门具体实施。

(三)市交通运输局及时制定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公路运输秩序及重点路段维护方案;市公安局及时制定重点地区、重点路段交通管理方案,多途径确保应急救援力量的优先运载和通行。

第五章 附则

 有关成员单位及各县区可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本辖区快速投送工作制度。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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