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SD0133/2021-00221 生成日期: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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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市应急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转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分级巡查抽查管理办法(试行)》等五项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1-05-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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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分级巡查抽查管理办法(试行)》等五项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局、白银高新分局:

  现将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分级巡查抽查管理办法(试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预警信息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信息通报制度(试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企业常态化应用规定(试行)》等五项制度(附后)(以下简称五项制度)转发你们,并就抓好制度落实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传达五项制度。各县区、产业园要将五项制度及时传达到辖区内化工企业、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并组织辖区内化工企业、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五项制度精神实质并严格执行,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发挥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作用,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加强巡查抽查。各县区、化工园区要严格落实五项制度,指定专人每日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进行巡查抽查,抽查达到全覆盖。对巡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企业制定落实管控措施、限期整改,对构成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市应急局每日对各县区、产业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进行巡查抽查,每日抽查不少于5家企业,同时,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各县区、产业园进行交办,督促整改。

  三、强化预警信息处置。企业是预警信息处置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预警信息处置,收到预警信息后,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要第一时间组织确认、核实,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直至消警。消警后向县区应急局、产业园上报处置结果、原因分析、整改措施。

  四、严格保障监测监控数据质量。监测监控数据要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规范》,要真实、即时、完整、规范、准确,客观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变化趋势,不得遗漏或选择性接入。同时,企业要做好自动报警、采集传输、自动化控制、互联网专线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安全防护,确保监测预警系统24小时安全运行和在线传输。

  五、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县区应急局、产业园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信息通报制度(试行)》要求,每日对企业应用监测预警系统出现不正常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市应急局根据巡查抽查发现异常情况和问题突出、整改不及时、问题反复出现的县区,按照制度要求定期对企业、县区进行通报。

  六、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重大危险源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压实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责任,严格落实报警、预警信息的处置管理要求,确保及时消警、有效管控风险。要根据报警预警信息,深入查找风险隐患根源,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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