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7623704892/2022-122220 生成日期: 2022-04-19
文       号: 关键字: 工作,防灾,减灾,自然灾害,应急
所属机构: 市应急局 发布机构:
2022年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2-04-19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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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之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应急管理厅总体安排部署,扎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灾情会商和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机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高灾情管理的标准化水平,强化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确保灾害救助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保障工作。

一、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治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防”和“救”自然灾害管理责任体系,细化落实各涉灾部门“主要防”和应急管理部门“主抓救”的责任,协调指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形成自然灾害防治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机制。坚持“综合协调、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区域协同、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明晰职责,完善机制,健全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灾情会商工作制度,综合研判评估本地区自然灾害风险趋势,精准管控,为科学防灾减灾救灾提供决策参考。

三、建立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常态机制。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能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常态化隐患风险排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协调指导住建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完成风险普查调查工作,配合省上协调县区做好数据汇交、风险普查评估和区划工作,形成灾害风险普查与常态风险隐患排查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四、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将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建设作为打基础、谋长远的治本之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的《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与发改、水利、自然资源、工信、住建、地震、气象等部门协调沟通,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提高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        

五、大力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大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力度,积极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提升,按照“既抓共性、突出个性”的工作思路,参照国家、省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通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工作和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等活动,不断强化基层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六、全力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围绕会商研判、灾害预警等关键环节,加强对各类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现状的调研,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推动部门分类监测与分级预警体系建设,强化监测预警系统集成融合和提升改造,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高精准发布水平,增强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时效性,充分发挥社会基层组织和群众作用,努力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七、积极组织开展灾害综合风险会商。依据自然灾害风险会商制度,积极组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林草、农业农村等部门及有关专家,对本地灾害风险形势和主要灾害趋势以及已发生的灾情开展会商研判,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把握工作主动权。       

八、扎实推进自然灾害救助保险工作。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主动作为,统筹推进承保、理赔以及防灾防损服务,对灾害事故理赔进行全程跟踪、全程监督。认真落实保险协议,加强协作,不断完善保险方案、简化理赔流程,推进资金运行和理赔救助工作机制完善,不断提升保险理赔服务实效。充分利用签署分户保障协议有利契机,主动上门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安全防灾知识,普及灾害事故自救互救技能,促使安全防灾意识入脑入心。

九、积极推动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市政府将微型应急管理站建设列入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决定对全市396个社区居委会和城镇住宅小区,按照一定标准,配备预警、指挥、救援等设备设施。各县区要积极制定出台建设实施方案,预算落实建设配套资金,既要对场所硬件建设给予保障,更要对配套软件建设加以落实,强化项目建设工作措施,加快促进微型应急管理站建设进程。

十、加快实施“十四五”防灾减灾规划。按照国家、省上“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研究分析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准确把握以重点工程带动全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全面提升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实施防灾减灾救灾“十四五”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程实施力度,确保全市“十四五”期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实效。

十一、持续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灾害信息员队伍管理体制,抓好自然灾害灾情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教育,提升灾情统计报送和应急处置能力。县区要积极协调联系省厅有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乡镇街道和村社灾情信息员全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帮助基层人员熟练掌握灾情报送流程,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

十二、扎实做好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会同粮储部门研究推进全市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加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模,重点做好应急救灾物资信息统筹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做好各类应急救灾物资信息摸底调查,定期收集汇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地质灾害防治、消防救援、安全生产等应急救灾物资装备信息资料。

十三、全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宣传。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等时段为契机,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作用,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加大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推进力度,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全力提升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十四、加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结合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工程、风险综合普查与重点隐患排查、基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等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责任落实,不断推动工作向基层延伸。

十五、高效有序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按照省、市自然灾害救助预案和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的规定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政策,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资金管理、物资调运、灾损评估等机制,着力解决基层救灾工作责任不清晰、灾情报送步规范等问题,不断提升灾害救助综合能力和水平,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十六、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强化工作责任,严格执行灾情报送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信息报送规范化管理,树立首报意识,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和规范灾害信息报送和管理工作,提升信息报告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准确性,确保不发生“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虚报”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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