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7623704892/2022-122224 生成日期: 2022-04-12
文       号: 关键字: 企业,建设,工作,应急,机制
所属机构: 市应急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2-04-12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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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白银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应急危化﹝2022﹞3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白银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建设范围

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

二、工作目标

坚持示范引领、分批推进、质效优先、全面覆盖的原则,以实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数字化为核心,构建有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全面覆盖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有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线上线下融合的信息化系统、有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的“五有”常态化运行机制,把线下已有的双重预防机制实现数字化、线上运行,实现企业与政府系统数据互联互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全覆盖。

三、工作组织

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实施方案》精神,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危化科等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白银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专班,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重点抓、工作专班常态抓的工作机制,组织辖区内企业具体实施,确保时间节点和工作质量达到目标要求。

四、工作任务

(一)应急管理部门和化工园区

1、编制实施计划。建立省级统筹、市和县区级组织、企业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和白银高新区按照市局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并组织辖区内企业分批具体实施。

责任单位:市、县区应急管理局、白银高新区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4月上旬完成

2、选取试点企业。市应急局在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中选取白银中天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市级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试点企业,白银区、靖远县、白银高新区在本辖区内也要选取一个安全管理水平高,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作为各自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试点企业,指导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运行成效评估标准(试行)》开展建设,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责任单位:市、县区应急管理、白银高新区分工负责,试点企业落实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

3、开展专项培训。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安排,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和白银高新区组织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和试点企业参加省应急管理厅培训。市应急局按照分批推进原则,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培训。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完成

4、加强工作指导。各县区、白银高新区要严格按照省、市《实施方案》,制定分批次推进计划,积极指导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数字化建设。按照省市安排组织企业到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秀案例,开展学习观摩和对口交流,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建设效率和质量。

责任单位:市、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白银高新区负责

完成时限:7月底前完成

5、依次整市推进。按照先易后难、分批开展、整市推进建设,管理基础好、信息化水平高的企业优先建设,成熟一家、上线一家、规范一家,务求实效,全面完成数字化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白银高新区负责

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

6、加强督促指导。配合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和专业机构,组成工作指导组,对重点县区和企业建设情况进行指导服务,总结先进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督促企业按照国家、省市、县区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认真开展数字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白银高新区负责

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

7、评估验收。配合省应急管理厅依据评估标准,对所有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企业进行严格评估验收。达不到标准的企业,限期整改。优良率达不到100%,省应急管理厅验收不予通过。

责任单位:市、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白银高新区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8、部署信息化系统政府端。按照应急管理部工作部署,优先建设企业端,统筹推进省市县、园区端系统建设,目前,省应急管理厅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中开发双重预防机制模块(政府端);各化工园区要结合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开发双重预防机制模块(政府端),实现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园区内企业系统数据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市、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化工园区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企业

1、建立推进机制。各企业建立“一把手”牵头工作机制,组建建设团队,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保障人员、资金到位,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各企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督导单位:县区应急管理局、白银高新区

2、制定实施方案。各企业要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要求,结合本企业现行管理体系,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实现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与管理体系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各企业负

完成时限:4月底前

督导单位:县区应急管理局、白银高新区

3、组织全员实施。各企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专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制定分级管控措施,明确隐患排查任务,建设信息化系统,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过程全员参与。

责任单位:各企业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督导单位:县区应急管理局、白银高新区

4、建立奖惩制度。各企业要建立完善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考核机制,与员工安全绩效和工资薪酬挂钩,严格考核兑现,充分调动企业各级和广大从业人员采取得力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数字化建设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各企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督导单位:县区应急管理局、白银高新区

5、建设企业端。各企业要按照数据交换规范要求,组织开发建设(新建或改造)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系统(企业端)。按照应急管理部工作安排,企业可直接免费应用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开发的软件系统,未建信息化系统的企业原则上直接进行部署,也可自行开发;已建信息化系统的企业要对现有系统进行评估,不适宜改造的要直接部署推荐系统,可进行改造的要确保运行质量,实现排查任务精准推送、隐患数据实时上传、异常情况及时预警等基本功能。有条件的企业可拓展融合人员定位、视频智能监控、电子作业票等场景功能,提高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运行效果。

责任单位:各企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督导单位:市、县区应急管理局、白银高新区

三、构建长效运行机制

(一)评估复核运行成效。各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运行成效评估标准(试行)》对建设运行效果进行评估,提出质效水平等级,持续完善改进。市、县区级应急管理局和白银高新区要组织专家对企业评估结果进行复核,提出持续提升建议,确保建设运行质量达到要求。

责任单位:市、县区应急管理局、白银高新区、企业按照负责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和白银高新区要把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情况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新建项目安全审查、安全行政执法和评先评优考核相结合,推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有效运行。

责任单位:市、县区应急管理局、白银高新区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改进

(三)实施精准分级监管。省应急管理厅将企业安全风险分析完成率、排查任务完成率、隐患整改率等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效果指标纳入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预警模型,为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分类分级直接监管提供支撑,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责任单位:市、县区应急管理局、白银高新区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改进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县区应急管理局、白银高新区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坚持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科学部署,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并有效运行。

(二) 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成立分管领导和危化股室等有关内设机构参加的工作专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进度,确保推广应用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

(三) 分批稳步推进。要加强整体谋划,可采取试点建设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方式,把握建设节奏。2022年上半年完成省、市县区试点企业建设工作,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四) 强化调度通报。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各县区应急管理局、白银高新区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将适时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区和企业进行通报、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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