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07623704892/2022-122223 | 生成日期: | 2022-04-14 |
文 号: | 关键字: | 安全,生产,企业,矿山,建立 | |
所属机构: | 市应急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非煤矿山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 | |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2-04-1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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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巩固提升年和收官之年。为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攻坚、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白银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计划》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已有成效的巩固提升、已经破题的深入攻坚、没有破题的重点突破”总思路,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巩固提升三年专项整治,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规范矿山开采秩序,严防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彻底扭转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严重复杂形势,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学习成效,提升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1.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持续开展学习活动。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进一步组织对“一法两规程”(《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规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进行再集中学习观看,确保实现非煤矿山企业学习观看全覆盖。 2.建立常态化宣传培训制度,持续推进宣传培训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要坚持常态化宣传和培训,坚决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的宣讲,凡进企业检查就要查企业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凡检查就要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通过大力宣传培训和督导检查,确保学习做到入脑入心。 (二)巩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成效,提升监管水平。 3.建立安全监管调度制度,持续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市级应急管理部门以中央、省属在银非煤矿山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县(区)应急管理部门以属地原则,对辖区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实施日常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监管盲区。建立“一周一调度”制度,市局将每周对重点县区和中央及省属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电话调度,各县区要对辖区重点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进行调度,了解属地监管情况和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工作提醒和建议,层层调度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4.建立包保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监管责任。实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逐矿逐库明确包保责任人,制定包保责任清单,落实包保措施。及时完善“尾矿库包保责任动态管理系统”手机客户端,动态更新尾矿库运行状态、包保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各县区要于2022年4月30日前在政府官网完成公告。 (三)巩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成效,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5.建立抓住“关键人”制度,督促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主要负责人要每月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签字备查。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实际控制人每月在生产现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每月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本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适时调度、掌控,及时解决推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形成会议纪要。企业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6.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制度,督促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必查项,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在检查过程中要对相关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抽查抽考,全面掌握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熟悉情况。非煤矿山企业要根据企业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健全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作为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自报;要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列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奖惩,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四)巩固安全隐患整治“清零”成效,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7.建立隐患整改“回头看”制度,督促隐患整改到位闭环管理。对2020年、2021年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回头看”,结合2022年巩固提升年各项任务,认真梳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纳入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中同步推进,做到真排查、真整改、真管控,切实实现问题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复查验收全过程管理。 8.建立“两个清单”动态更新制度,完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把动态更新“两个清单”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始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隐患,认真分析其产生的根本原因,分门别类予以梳理汇总,健全问题隐患清单;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隐患,做好落实整改,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制度、工作措施,完善制度措施清单,形成长效机制;对标对表梳理已完成任务清单、未完成任务清单和未开展任务清单,形成“三张任务清单”,分析未完成和未开展任务的具体原因,针对性制定落实措施,逐项抓紧推进,确保全面收官。 (五)巩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成效,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9.建立尾矿库基础信息公告制度,构建尾矿库等量或减量置换机制。全市构建尾矿库等量或减量置换机制,以目前“尾矿库包保责任动态管理系统”中的尾矿库数量为总量控制基准,保证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不再产生新的“头顶库”。构建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尾矿库监管机制,4月30日前,县(区)人民政府要在门户网站以及当地其他主流媒体上公告本辖区尾矿库数量、名称、地址、所属或管理单位、运行状态、监管主体等信息,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 10.建立尾矿库“一库一策”制度,强化防范措施的落实。精准掌握辖区尾矿库运行情况,摸清辖区尾矿库安全现状、主要风险和需要治理的内容,建立工作台账。督促辖区所有尾矿库企业(包括回采尾矿库)于6月30日前编制完成“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尾矿库企业汛前要开展一次调洪演算,结合调洪演算结果和辖区汛期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汛前至少开展一次尾矿库防汛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汛前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加快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建设,确保6月底前完成尾矿库视频、位移、浸润线、干滩、雨量等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按期将实时在线监测数据接入省应急厅平台。 (六)巩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成效,提升安全整治能力。 11.建立外包工程审核制度,严控外包工程准入关口。督促发包单位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相应资质,每半年对承包单位及其项目相关资质进行审查,除审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外,还要加强审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程技术人员、制药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培训和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严禁“以包代管”;发包单位要严格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承包单位实施统一管理,做到管理、培训、检查、考核、奖惩“五统一”,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机制,每月对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对井下采矿、掘进工程进行发包的,除爆破承包单位外,大中型矿山承包单位不得超过2家,小型矿山承包单位不得超过1家,严禁对采掘工程进行转包。 12.建立外包工程“十二查”整治制度,全面整治外包工程乱象。外包工程历来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难点和堵点,为着力解决外包工程事故多,风险隐患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监管弱的问题,推行实施外包工程“十二查”整治制度,是解决外包工程乱象的重要接举措。为有效管控外包施工单位安全风险,在外包工程各类安全检查中务必要做到查承包单位数量、查责任落实、查施工合同、查资质证照、查安全协议、查技术交底、查隐患排查整治、查安全投入、查教育培训、查领导带班、查评价考核、查应急救援等“十二查”,确保外包工程管理提质增效。 (七)巩固重点时段管控成效,提升社会安全度。 13.建立重点时段提醒制度,督促防控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在春节、“五一”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段,及时下发提醒函,督促有关企业组织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集中整治行动和风险辨识评估,制定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靠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时开展对重点企业进行督导、全方位的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稳定。 (八)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14、建立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纠自报制度,靠实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非煤矿山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要建立“岗位、班组、车间、管理中层、企业负责人”五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形成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进行整改,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消除。积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将书面统计分析表报送属地应急局。 15.建立“专家会诊”制度,实现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依托安全生产专家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提高隐患排查的专业性、精准性和有效性,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对辖区重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专家“会诊”,力争实现大中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专业化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逐步形成“专家查隐患、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常态化运行机制。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白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企业聘请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聘请专家安全检查制度,制定检查计划,组织专家定期安全检查,使专家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切实解决企业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的问题。 (九)巩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成效,提升从业人员风险辨识能力。 16.建立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为有效破解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专业素质不高、教育培训不到位的重点难点问题,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建立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将安全培训作为提高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三违”行为、防范事故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举措,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期一档”和“一人一档”,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争取1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新员工、转岗换岗及离岗3个月再上岗员工培训合格率为100%;全市非煤矿山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覆盖率和合格率达到100%。 17.建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制度,用安全文化引领约束员工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严于一切,从上至下彻底改变“矿山不可能不死人”的思想认识。非煤矿山企业要将安全文化贯穿于企业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激励、凝聚、约束作用,引导广大员工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通过员工从内心深处对企业安全文化的认同,促使安全文化成为员工的共同认知,从而实现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 (十)巩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成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8.建立备战日常的应急准备制度,督促全面落实应急准备。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深入开展应急资源调查和风险评估,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以及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演练和修订。非煤矿山企业要扎实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如实将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非煤矿山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19.建立应急管理定期评估制度,推动科学应急处置。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严格执行到位。非煤矿山企业要定期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及时作出对应急预案需要修订的结论;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要针对收集的各种信息资料,依据评估标准和相关文件资料对演练活动全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和客观评价,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应急预案修订意见。 四、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分为方案制定、巩固推进、全面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即日起至4月20日)。各县区、有关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巩固提升”任务清单。各县区要指导督促辖区非煤矿山企业扎实开展集中攻坚清零“回头看”,组织动员企业深入推进“巩固提升”活动。各县区、中央及省属在银重点非煤矿山企业于4月20日前将“巩固提升”方案和2022年任务清单报市应急管理局。 (二)巩固推进阶段(2022年4月21日至9月30日)。各县区、有关企业要将2020年以来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回头看”,结合2022年巩固提升年各项任务,认真梳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纳入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中同步推进。要深入排查整治存量隐患和增量隐患,管控重大风险,整治重大隐患,解决重点问题。要紧盯本地区、本企业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问题和短板,通过“开小灶”、借鉴推广典型经验等做法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彻底根治“老大难”问题。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12月1日)。各县区要深入分析本辖区企业的安全风险,制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真正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制度、政策措施、标准规定等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内容,逐项健全完善并推动落实,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县区、中央及省属在银重点非煤矿山企业要对照《白银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计划》中3个专题方案和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以及本方案的要求,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于12月5日报前市应急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细化目标任务,狠抓整治责任落实。各县区,有关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落实。要扣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链条,清单化、台账式推进目标任务,将每一项整治任务落实到岗到人,把“严细实快”的工作作风贯穿全过程,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交出合格答卷。 (二)研判安全风险,抓好防范措施落实。各县区、有关企业要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议,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要抓实抓细风险研判,通过及时召开部署会、座谈会、现场会等措施,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要出台各类防范硬措施、硬办法等“革命性”举措,将安全责任压紧压实,从源头上防范、从系统上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控。 (三)深入督导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市局将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的方式,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措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及时曝光工作进展不力、整治效果较差的县区和企业,对专项整治推动不力、效果较差的县区及企业将及时安排“补课”,坚决杜绝出现时间一到、万事大吉应付整治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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