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2023-00001 生成日期: 2023-09-07
文       号: 关键字: 就医,异地,人员,跨省,保
所属机构: 市医保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异地就医备案前,先了解这几个问题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9-07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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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临时就医怎么办?

跨省异地看病能否走医保?

出来玩忘带实体卡?

别忘了动动手指线上先备案!

01备案篇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备案人员范围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包括

➡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 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 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小保特别提醒:

京津冀区域内就医已无需备案。2023年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特别提示: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备案有效期限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02就医篇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应在就医地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03报销结算篇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 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报销比例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具体报销水平请咨询参保地,原则上:

➡ 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

➡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结算流程

➡ 跨省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 对于来不及办理备案的参保人,若参保人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也可以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医保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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