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MB1543066N/2024-162221 生成日期: 2024-03-12
文       号: 关键字: 医保,法治,执法,医疗,基金
所属机构: 市医保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白银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信息来源:白银融媒
发布时间:2024-03-12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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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从组织保障、健全机制、提升服务、强化监管、加强宣传等方面综合发力,确保医疗保障各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局班子成员及全局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以及《宪法》《民法典》《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切实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加强学习部署,科学统筹推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实行党组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将法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总体规划,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三是保障经费落实到位。对行政执法、普法宣传、聘请法律顾问、举报奖励等法治经费实报实销,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民主决策,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贯彻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我局在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和日常法律事务中给予指导和帮助,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审查的要求,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公众参与知情。对“三重一大”事项均做到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严格执行《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制定印发《白银市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确保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管理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共对局发的1份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规范公正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建立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印发《白银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白银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规定》、《医疗保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实施细则》《白银市医疗保障稽核工作规程》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二是建立执法检查机制,建立完善医保基金稽查审核、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相结合的执法检查机制,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和案件办理内部流转程序,制定了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执法文书制作指南、案件办理流程图和《行政处罚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四是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医保基金的工作机制,聘请20名社会监督员,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连续四年联合公安、财政、卫健和检察院等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2023年全市共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755家,检查覆盖面100%,处理定点医药机构457家,其中暂停医保协议(结算)51家,约谈424家,拒付或追回医保资金171家。立案行政处罚48起,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7起。共计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39.66万元,收缴罚款1281.15万元。

(四)深化医保改革,优化医保公共服务。一是持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严格落实待遇清单,不断完善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办法,并对门(急)诊抢救医疗费用、血液透析门诊医疗费用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等报销政策进行修订,提升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二是深化推进医保“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医保公共服务水平,落实“省内无异地”直接结算政策,实现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就医直接结算。精简规范各类证明材料,严格落实服务窗口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推行“不见面办”、“放心办”、“全力办”、门诊用药“长处方”等便民措施,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全面提高医保公共服务效能。三是持续推进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深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打造一线窗口“服务文明岗”,展现医保部门新形象、新作为。四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2023年在门户网站发布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社会保障类等信息257条,在微信公众号编发医保政策解读、工作宣传信息等内容668条,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教育和培训。一是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印发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行政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局务会议组织学习,全年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法12次。二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和培训,积极参加市上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网络培训,组织全局18名执法人员参加并通过行政执法培训考试,组织行政人员参加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考试通过率100%,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加强法治培训教育,开展医保大讲堂,深入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医疗保障相关法律规章等内容并将相关法律规章进行整理,印制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资料汇编50套,发放给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多次举办法治医保和基金监管业务专题培训,并采取以老带新、实战操作、专家讲解、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岗位练兵,强化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提升打击欺诈骗保和基金监管法治能力,全年举办法治讲座2次,基金监管专题培训3次通过补法律知识短板、强法治思维方式,在全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六)落实普法责任,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一是结合基金监管日常执法,贯彻“每一次执法即是一次普法”的理念,在医保执法全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在日常检查中,充分听取定点医药机构的申诉意见、理由,执法人员直接面向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解疑释惑、释法说理,把法律法规讲清楚,把目录内涵讲清楚,把违规问题讲清楚,把整改措施讲清楚,让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提高安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意识和水平,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夯实全民守法的社会基础,以组织集中宣传月活动、打击欺诈骗保宣讲、基金监管宣传进社区、医保政策进社区集中宣讲活动和快板书、短视频、动漫展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医保普法宣传活动,夯实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打击欺诈骗保的社会监督基础。共发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单10000余份,医保政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子医保凭证等宣传折页3000余份,宣传纸杯2000个,宣传手提袋200个。三是利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在微信公众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各类定点医药机构、经办窗口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动漫视频、宣传标语、举报电话等,持续强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切实提高群众打击欺诈骗保意识,打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大格局。四是积极推广宣传基金监管工作,我局投稿的“让每一次监管执法都成为一堂生动的医保法治课”一文在《中国医疗保险》杂志刊发,选送的宣讲视频《严格监管 依法治理 管好用好人民群众救命钱治病钱》在全省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优秀宣传文案评比中荣获一等奖。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人员编制有限,精通法律和医药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在普法的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需要进一步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举措。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升执法质量,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一是着眼法治医保建设,进一步梳理完善医保行政执法依据,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行政处罚程序和裁量标准,切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医疗保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开展科学预测、综合研判。三是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加强对决策事项的督查督办,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二)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增强依法执政本领。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力量。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参与基金监管,提高执法效能。二是持续加强医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力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大对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群体提出和反映的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医保法治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创新医保法治宣传方式,根据热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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