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452X/2023-00001 生成日期: 2023-01-11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健康,工作
所属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机构:
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3-01-1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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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贯彻各级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务阳光透明,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优服务、稳预期、强监督的作用,为促进卫生健康工作全面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一是通过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多角度多维度大范围开展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切实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卫健委专栏、疫情防控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332条,包含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1113条,政务公开179条;另外在市政府网站公开重大民生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月、季、年的监测频次,公开“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25期。市、县(区)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设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官方账号22个,累计发布卫生健康类信息1.4万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息发布审查程序,严格落实审查责任,健全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外发布的信息均经过“三审”后再对外公开。2022年,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数0、废止数量0、现行有效数量0。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在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栏,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在“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依法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公开实效,正确引导舆情,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宣传工作的开展。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准确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政务公开的内容还够不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下一步,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全面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建设,不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在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网址:https://www.baiyin.gov.cn)可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广场北路1号统办2号楼,邮编730900,电话:0943—8221530,传真:0943—8836613)。

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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