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452X/2026-172685 | 生成日期: | 2025-09-26 |
| 文 号: | 关键字: | 标准,代替,工作,卫生,国家 | |
| 所属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 关于发布《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等8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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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5-09-26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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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通〔2025〕11号
现发布《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等8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上述强制性标准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GBZ 24—2017、GBZ 42—2002、GBZ 3—2013同时废止。 上述推荐性标准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GBZ/T 189.9—2007、GBZ/T 192.1—2007、GBZ/T 192.2—2007、GBZ/T 230—2010、WS/T 25—1996、WS/T 27—1996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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