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452X/2023-00014 | 生成日期: | 2023-05-22 |
文 号: | 关键字: | 健康,工作,开展,教育,卫生 | |
所属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3-05-22 18:40
浏览次数:
|
|||||||||||||||||||||||||||||||||||||||||||||||||||||||
|
|||||||||||||||||||||||||||||||||||||||||||||||||||||||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2023年全市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甘肃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安排部署和《2023年全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采取老百姓易于接受的方式,多角度、多维度向广大居民开展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切实提升全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特制订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年底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提前完成《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甘肃行动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到2025年年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目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情况,及时发布权威疫情防控信息,开展疫情防控、季节性传染病和慢病科普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切实提升全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 (二)更新完善市县(区)健康科普专家库。更新完善市县(区)两级健康科普专家库,配合开展健康科普巡讲工作,撰写专业权威的健康科普文章,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撰写传染病和慢性病健康科普知识小常识,开展健康教育普及。 (三)积极主动开展健康科普巡讲。通过专家现场巡讲或“专家巡讲+网络同步直播”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科普巡讲;积极开展健康科普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五进”巡讲活动;充分发挥村医健康守门人作用,通过定期举办村民健康科普讲堂和入户宣教等,普及健康知识。全年市级完成覆盖所有县区的健康科普巡讲任务,覆盖人群累计不少于2000人;各县区每月至少开展1次健康科普“五进”活动;村医每2个月开展一次村民健康科普讲堂,每年至少到所服务村民家中开展1次入户健康宣讲。 (四)分类强化健康场所建设工作。市级指导白银市白银区完成健康县区建设复评工作。加大健康促进医院和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力度,景泰县人民医院、平川区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需在2023年8月前完成健康促进医院建设;白银区、平川区继续完成符合条件的健康学校初审和申报。强化已通过健康医院、健康学校验收的场所日常监管,市健教所组织每年对已通过评审场所进行抽查复核、检查指导,督促各健康场所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强化建设。 (五)全覆盖做好健康科普知识培训。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专业机构从事健康教育人员、村医进行科普知识培训。市县(区)完成辖区内医疗机构和专业机构从事健康教育人员、村医科普知识培训。各县区要将村医健康科普知识培训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有机结合起来,负责对村医开展科普知识全员培训工作,尤其是做好养育托育、中医药、新中医等重点内容科普培训。市健教所需积极配合市卫生计生协会及其他相关科室,开展市级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师资培训工作,各县区参照市级开展本级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师资培训工作,做好全市家庭健康促进行动人员能力储备,推进各项工作规范落实。 (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健康科普素材创作传播。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核心内容,制作通俗易懂、容易记忆的健康科普知识,利用文字、图文、漫画、动漫、微视频、地方特色文化等形式展现,提升健康科普知识的传播效果,全年市级设计创作不少于10个,县级不少于5个;举办全市“健康科普作品评选”和“科普达人演讲比赛”活动,组织医疗卫生专家通过健康科普类APP、微博、抖音、快手、微视频、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小程序等新媒体平台和报刊、网络、电视栏目、电台等载体发布健康科普作品,进一步提升全市健康教育工作者能力和水平;推选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健康科普作品评选”和“科普达人演讲比赛”活动。 (七)多层次开办健康科普专栏。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室外必须设立一个固定的科普专栏(每两个月至少更新一次内容),室内有播放健康科普知识显示屏,在患者候诊区设置健康科普传播材料;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固定宣传栏和健康教育教室,每月至少开展1次健康教育宣讲;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固定科普宣传栏(不少于一块,不少于两个平方米,每两个月至少更新一次内容),科普宣传材料每年不少于5种。 (八)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市级与媒体合作至少开设一个健康科普专栏,市、县(区)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官方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权威健康科普知识,每年各发布健康科普知识不少于100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官方新媒体平台,每年各发布健康科普知识不少于50条。继续打造《健康白银》电视专栏,进一步健全完善评审专家库和资源库,组织各医疗单位专家参与其中并发挥其能动性,根据每期节目播出内容及时更新健康科普类文章(作品)。以《健康白银》栏目主题为辐射,推动市、县(区)融媒体中心开办优质健康科普栏目。加强《白银健康行动》公众号建设,在注重内容质量的同时,力求表现形式新、活、丰富多彩,善用多用图片、短视频等“吸睛”利器,增强推送信息的可读性、吸引力和生命力。 (九)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助推健康教育。市县(区)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健康教育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开展社会性健康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自身特色和学科优势,发展健康科普品牌。要充分利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等卫生纪念日,“志愿服务”“三下乡”等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科普宣传活动。要注重全社会健康教育氛围营造,充分发挥在疫情防控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和方法,在城市机场、车站、广场、地铁、公交、超市等公共场所通过电子屏、固定灯箱和户外广告栏等形式,在农村通过标语、横幅、固定宣传栏和大喇叭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全覆盖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普及,让健康科普知识走进群众,形成全民注重健康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 (十)精准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监测点和省级监测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确保2023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市健康教育所制订工作方案,强化基层监测人员培训,做好国家级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点和省级监测点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现场抽查和技术指导,及时督促完成工作报告。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监测点抽取,指导本级健康教育所开展工作。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动员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参与健康教育工作。要不断建设和完善宣传教育平台,打造点、线、面相结合的宣传阵地,推动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教育工作格局,提升健康教育效果。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加强业务技术指导,主动开展健康促进相关指标监测,发挥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支持作用。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及时开展健康教育需求与效果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技术指导和舆论引导。要及时总结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跟进督促整改,不断提升全系统健康知识传播效能。 附件:2023年度全市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重点任务指标 附件 2023年度全市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重点任务指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