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452X/2025-172669 | 生成日期: | 2025-08-06 |
| 文 号: | 关键字: | 检查,婚前,医学,婚检,工作 | |
| 所属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 关于印发《2025年白银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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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白银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5-08-06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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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白银市免费婚前医学 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妇幼保健院: 现将《2025年白银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
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
2025年白银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有关规定,2025年我市继续全面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新婚夫妇婚前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2025年,全市继续全面开展免费婚检服务工作,婚检率达到70%以上。不断增强新婚夫妇参加免费婚前健康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逐步实现婚前检查覆盖城乡计划婚育夫妇。 (三)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四)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二、实施范围和目标人群 (一)实施范围:全市3县2区。 (二)目标人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甘肃省婚姻登记规范》相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并拟在本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含新婚、复婚、再婚准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双方自愿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咨询和指导服务。 三、实施原则 (一)免费服务原则。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结婚登记前原则上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婚检时必须双方同时到场且接受检查(现役军人男女双方有特殊情况的可单独对一方进行婚检)。当年度参加婚检并结婚登记后,因离婚又重新提出婚检和结婚登记的,可以再次享受一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 (二)知情同意原则。婚检和结婚登记前,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引导男女双方认真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政府免费婚检政策》等内容,以案例的形式讲清婚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加强婚育健康知识灌输,帮助双方在学法知情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婚检。要灵活掌握运用各项政策,注重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避免发生投诉和纠纷事件。 (三)信息保密原则。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要尊重受检者的隐私权及知情权,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受检者的相关信息和检测结果,男女双方的咨询和检测结果反馈应分别单独进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男女双方主动要求共同接受咨询和检测结果反馈的,在双方共同签署同意书(格式由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自行设计)后方可进行。 (四)方便群众原则。各县区要科学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场所布局及服务流程,积极推广婚前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生育指导等‚ 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模式。 四、婚前医学检查内容和流程 (一)婚检内容。根据原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婚前医学检查基本的医学检查项目如下: 1.咨询服务3项。①病史询问(了解孕育史、疾病史、家族史、用药情况、生活习惯、饮食营养、环境危险因素等)。②婚前卫生指导(与婚育有关的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性生理与卫生知识,影响婚育有关疾病知识,受孕前的心理和生理准备,环境与疾病因素对后代的影响,新婚避孕知识及计划生育指导,出生缺陷防治及生殖健康知识等);③婚前卫生咨询(对医学检查发现的异常情况提出科学的婚育医学指导意见,对受检者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受检对象在知情的基础上做出恰当的决定)。 2.体格检查3项。①常规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甲状腺触诊、心肺听诊、肝脏脾脏触诊、四肢脊柱检查等);②女性生殖系统检查;③男性生殖系统检查。 3.实验室检查7项。①阴道分泌物检查(含清洁度、滴虫、霉菌、淋病检查);②血液常规检验(全血细胞计数+5分类);③尿液常规检验(12项);④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⑤艾滋病病毒筛查;⑥梅毒螺旋体筛查;⑦精液常规检查。 4.其他医学检查3项,①妇科超声,②心电图,③其他检查如遗传性疾病筛查、染色体核型等特殊未纳入的婚检项目,可根据需要自行付费检查。 (二)婚检流程。同2023年《白银市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预防出生缺陷项目技术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婚检工作已是我市常态化工作,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纳入妇幼健康重点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技术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常年开展,应检尽检。积极调动卫生健康各方面可用资金,保障婚检工作正常开展。 (二)规范婚检服务。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要落实婚检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规范,加强婚检门诊规范化建设,完善设施设备,规范开展服务。持续强化婚前检查知识技能培训,坚持依法执业、持证上岗。要将婚前医学检查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补服项目等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生育全程服务有效落实。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不定期进行督导评估,对不符合婚检工作规范及政策要求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妇幼保健机构要会同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对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意义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免费服务内容、免费标准、服务流程、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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