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至22日,市水务局和白银区水务局对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白银西区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及部分入驻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履行及各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督促指导开发区管理机构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管工作,并督促开发区内项目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义务。
检查组强调,开发区管理机构是区域内水土流失防治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统筹做好区域内整体的水土保持工作。要严格落实开发区“五通一平”及公共设施建设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时缴纳区域评估报告中由开发区管理机构承担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督促入驻生产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手续,建设过程中按照备案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或登记表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接受监督检查,并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今后,市水务局将全覆盖检查开发区管理机构及各入驻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履行及各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把实行承诺制和登记表备案制的生产建设项目作为检查重点,对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将撤销备案回执,并追究责任,对发现的“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验先投”、“未缴纳补偿费”、“未实施防治措施”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对相关单位实行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