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2024-00003 生成日期: 2024-11-18
文       号: 关键字: 退役,军人,办理,部门,士兵
所属机构: 市退役军人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白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军人退役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白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11-18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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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公安局、医保局:

现将《“军人退役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白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银市公安局                    白银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


“军人退役一件事”工作方案

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关于印发《“军人退役一件事”工作方案》(甘退役军人发〔2024〕43号)要求,为更好满足退役军人办事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的对象主要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安置地在白银市辖区内,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军士。

二、服务事项及办理流程

包括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公安部门负责的“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居民身份证变更换领”;人社部门负责的“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保部门负责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事项办理流程如下: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

申请人应在退役后30天内,前往安置地县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该事项,所需材料为:

1、退出现役证书原件(线下提交);

2、士兵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原件(线下提交);

3、居民身份证原件(线下提交);

4、居民户口簿原件(线下提交);

退役士兵的军队档案转到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后,由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检查档案信息,核实退役士兵户籍区划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业务开始受理,如不符合要求,档案需退回原部队,由军队人员对档案重新整理。

办理优待证以及建档立卡需要如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照片;

2、本人一寸白底电子版照片(规格352*440),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20K至50K;

3、居民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电子版照片;

4、退出现役证书电子版照片;

5、入伍通知书电子版照片;

户籍信息未注销退役士兵在报到时,凭以上材料即可录入建档立卡信息,办理优待证(银行卡)。户籍信息已注销的退役士兵在报到时凭以上材料和“户口簿(原注销本人页)”即可录入建档立卡信息,办理优待证(银行卡)。如原户口簿换新,现户口簿无退役士兵本人页,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落户介绍信”,需先到户籍地恢复户籍信息后,再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档立卡办理优待证(银行卡)。

(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办理此事项需要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背面印退役证复印件(两张);

2、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最好是优待证),必须是一类卡,必须写清楚开户行以及12位大额行号(一张);

申请人通过省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军人退役一件事)”专区提出申请,由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初审,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终审。

(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政策咨询

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集退役士兵的退役年限与接受技能培训的意向,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

(四)户口登记

户籍信息未注销的士兵无需办理。户籍信息已注销的士兵,则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落户介绍信;

2、退出现役证书原件;

3、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及首页);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军人身份证)。

(五)居民身份证变更换领

该事项由退役军人前往户籍地所在的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提交本人户口簿即可。

(六)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024年3月1日起,军队与国家人社部社保中心对接实现数据互通,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过人社部转移系统联网办理。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自动为退役军人参保登记,接收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七)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

该事项在人社部门“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完成后,由同一行政区划的医保部门办理。

(八)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现阶段大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已完成对接,可以实现无感知办理,对于部分未办理转移接续的需提供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

2、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证明材料》,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入伍时间、退伍时间及服役年限。

退役军人预备役登记、党团组织关系接转、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审查事项线下办理。

三、服务事项审批流程

(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政策咨询”事项,通过统一受理平台审批。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审批时将退役报到证明材料打印盖章,盖章文件扫描上传系统进行审批办结。该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将作为办理医保部门事项的申报材料。

(二)公安部门办理的“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居民身份证变更换领”事项采用线下申报。

(三)人社部门办理的“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已全部实现数据互通,无感知办理。

(四)医保部门办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已实现部分数据互通,涉及未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部分及“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对接分发到医保部门业务系统进行审批办理。

四、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牵头制订全市“军人退役一件事”工作方案,并协同联办部门统一标准全市发文;负责认领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政策咨询”事项的办理,实现申请信息接收和数据共享。

(二)市公安局

配合牵头部门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实施;负责“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居民身份证变更换领”事项的办理。

(三)市人社局

配合牵头部门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实施;负责“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事项的办理。

(四)市医保局

配合牵头部门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实施;负责“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事项的办理。

附件:1.甘肃省“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登记表(一张表单).docx                

          2.甘肃省“军人退役一件事”材料清单(一套材料).docx                

          3. 甘肃省“军人退役一件事”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流程图.docx               

          4.  退役军人证明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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