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SD0126/2020-02238 生成日期: 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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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市体育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体育局
白银市2020年建设甘肃省体育惠民项目及白银市体育为民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0-07-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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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体育局《关于确定2020年100个乡镇及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名单的通知》(甘体群〔2020〕7号)文件精神,确定我市景泰县芦阳镇等5个乡镇为甘肃省2020年体育惠民项目建设单位;在全市建设33个行政村(社区)体育健身工程是今年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实事之一。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高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单位
  (一)甘肃省体育惠民工程建设单位:
  景泰县芦阳镇、靖远县三滩镇、会宁县八里湾乡、党家岘乡、中川镇
  (二)白银市建设33个行政村(社区)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单位:
  1.会宁县19个:老君镇老君村、高石村、沙寨村、刘寨镇李寨村、八里湾乡旮旯村、百户村、新添堡乡苦水村、大沟镇宋坪村、孟窑村、太平店镇太平村、青江驿村、丁沟镇窑沟村、郭城镇大羊营村、会师镇南咀村、四房吴镇三房村、头寨镇三百户村、香林村、新庄镇巩昌村、柴门镇西雁社区。
  2.靖远县6个:高湾镇葛淌村、白崖村、东湾镇东湾村、北湾镇富坪村、乌兰镇营坊村、北滩镇乱腰村
  3.景泰县7个:芦阳镇西林村、漫水滩乡新井村、上沙窝镇大桥村、草窝滩镇新墩村、正路镇三墩新村、拉牌新村、红水镇宋家庄村。
  4.平川区1个:宝积镇黑水村。
  二、建设时间
  2020年5月开工建设, 9月底竣工,10月市级验收,11月省级验收。
  三、建设标准
  1.甘肃省体育惠民工程建设严格按照有关工程建设要求执行。场地建设标准以室外场地为主,有条件的可建设室内外结合型。总体要求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具体包括:2个硬化的标准篮球场(其中1个场地为硅PU层面或悬浮地板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2个硬化的标准羽毛球场;1块硬化可配置4张室外乒乓球台的场地区域;1块硬化500平方米左右安装室外健身器材的区域。
  2.市政府实施的33个行政村(社区)体育健身工程:以建设室外场地为主,有条件的可建设室内外结合型。工程建设面积不少于1200㎡,场地硬化面积不少于800㎡,硬化厚度不低于10cm,场地硬化必须是C25或C30砼。设置1块篮球场地,占地面积约660㎡,可以举办群众篮球比赛; 1块可以安放2张乒乓球台的场地,占地面积约120㎡;1块可以放置10件以上室外健身器材及其他活动的多功能综合场地,占地面积约420㎡。
  四、资金拨付
  1.甘肃省体育惠民工程建设坚持乡镇、社区筹措资金与省财政扶持补助相结合的原则,省财政安排每个体育惠民建设项目扶持资金30万元,其中给予每个乡镇及社区补助经费20万元,配置10万元器材;省级补助资金统一拨付实施单位所在县区体育部门,市、县两级体育部门应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坚决杜绝资金拨付后不开工或不按时、不按标准完成建设任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坚决杜绝挪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场地建成验收后配发器材,配置器材统一由省体育局向全国符合新国标生产企业公开招标采购,中标企业负责安装。
  2.市政府确定的33个行政村(社区)体育健身工程坚持县区、乡镇、行政村筹措资金建设场地与市级配套活动器材助相结合的原则。即:县、乡、村自筹资金建设场地,经市、县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由市上配置活动器材(1副室外篮球架、2副室外乒乓球台、1套健身路径)。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省、市体育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成立白银市体育惠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为市政府副市长高云翔,副组长为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楠、市财政局局长张述彩、市体育局局长李全杰。成员由各县区分管县区长及财政、体育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牵头负责工程建设的督促检查及验收等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实施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工程建设按期完成。
  六、监督检查
  省、市体育惠民建设工程要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体育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及监督实施。市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建设点进行督查指导,各县区政府要将此项工作列入督办事项,县区体育部门也要实行包干负责,责任到人。市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划片指导督查责任制,局长李全杰负责靖远县,副局长黄文生负责景泰县,副局长黄小俭负责平川区,调研员田小义负责会宁县。
  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工程建设检查督导力度,严格标准,狠抓质量,确保所有建设工程在9月底竣工,完成场地建设后,县区政府报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上逐个组织验收。
  七、工作要求
  1.建设乡镇体育健身中心和行政村(社区)体育建设工程是今年省、市确定的惠民实事,各县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目标任务,各县区文旅体局作为工程建设的直接责任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责任书,做好指导、督促、检查、落实等工作,高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
  2.为规范建设标准,必须采用专业工程队伍施工,保证体育惠民工程质量。
  3.各县区要尽快将本县区乡镇体育健身中心及行政村(社区)体育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报送市体育局。
  4.省、市体育惠民工程列入市政府督办事项,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县区每月20日前要上报工程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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