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SD0118/2020-03196 | 生成日期: | 2020-10-21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市商务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商务局 |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10-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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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商务领域有关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全市药品流通行业、酒类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负责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 (六)拟订全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的应诉工作。 (九)指导全市商务系统招商引资工作;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进行备案;依法核准非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负责对市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负责牵头全市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申报、实施和监管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全市的无偿援助项目。 (十一)负责管理并组织实施各类涉外商务交易会、展览会和展销会等活动;贯彻落实全市商务领域向西开放战略部署,牵头组织商务系统与向西开放沿线国家的贸易、投资和劳务合作,协助全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搭建中外企业经贸合作平台。 (十二)负责全市商务新闻发布会、宣传工作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三)负责全市商务业务指导、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商务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商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拟订局机关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提案办理、对外宣传、信访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预算、决算的编报及有关预算的下达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商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统筹协调重大事件的应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彭志新 电 话:8221819 (二)市场体系建设科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商务领域发展规划;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健全规范全市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推进各类商品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市场建设及改造升级;承担农产品外销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顾秉林 电 话:8235981 (三)商贸服务业科 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洗染、人像摄影及家政服务等行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商贸会展业的促进与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二手车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组织实施全市商务系统在国内的招商引资及会展活动;负责各类企业参加兰洽会、投洽会等各类交易会、展览会和展销会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曾永宏 电 话:8235255 (四)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负责全市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拟定工作计划、制度,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组织开展促消费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拟订酒类商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负责人:郎平 电 话:8224056 (五)流通业发展科 负责全市流通行业管理、促进等发展工作;牵头负责通道物流产业发展工作;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支持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华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推进、发展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大力培育专业化第三方物流企业;牵头拟订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和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备案工作;推进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实施农村连锁经营,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牵头全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民族贸易和质量振兴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卫国 电 话:8224056 (六)对外贸易管理科 负责制定全市对外贸易的发展规划和全市外贸企业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外贸企业运用世贸规则应对贸易摩擦案件,开展贸易救济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及进出口贸易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市产业数据直报工作及协调配合做好产业损害调查工作;负责全市一般商品的货物贸易、加工贸易、高新技术产品的技术贸易及服务贸易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外经贸企业参加进出口交易会、境外商品展会和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承担协调海关、商检、外汇、税务和铁路的联动工作,负责协调中欧国际货运班列和南向通道货运班列的发运和回程班列的可持续运行;指导和支持企业开拓中西亚和中东欧市场、跟踪和督促向西开放贸易合作项目的落实;负责各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争取、审核、报批及实施工作;负责指导跨境电子商务建设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谢雪琴 电 话:8224059 (七)对外经济合作科(市境外就业管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拟订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发展规划和对外劳务合作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商务领域与中西亚及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和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等工作;指导监督我市企业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协调处理境外突发安全事件;负责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资格初审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境外企业常驻人员的初审和报批工作;负责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牵头组织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情况联合申报工作;承担全市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的备案、批准证书发放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工作;争取、执行、监督和管理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项目,负责全市援外企业资格认定、援外项目的申报;承担外商投资、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统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肖赣昌 电 话:8240927 (八)市场秩序和行政审批科 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拟定我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肉菜、中药材等追溯体系的建设及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及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交易关系;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市商务局行政初审、备案及其他服务职责;依法开展对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的行政执法行政职责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职责;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彦玉 电 话:8318630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83.87万元,支出总计517.11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8.23万元,增加9 %,支出减少11.48万元、减少2 %,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开支。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83.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3.87元,占本年收入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48万元,占本年支出67%;项目支出165.8万元,占本年支出32%。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3.64万元,较上年增加66.7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8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23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57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7.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8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开支。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48万元,占68%;商业服务业支出65.24万元,占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6万元、占9%;交通运输支出52.5万元,占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0.75万元,较上年增加17.8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提高了科学发展观奖励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8.38万元、津贴补贴116.75万元、绩效工资5.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06万元,生活补助0.84万元,奖励金11.27万元。公用经费74.21万元,较上年减少171.4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项目经费单独核算,减少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2.02万元、印刷费1.99万元、邮电费1.79万元、差旅费19.79万元、培训费15.7万元、公务招待费0.09万元、工会经费1.68万元、福利费2.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3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9.3万元,公务接待0.74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9.3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外经贸工作检查。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4次;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53人,无国内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万元,降低14.1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视频设备、维修服务及向社会购买的第三方服务费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一是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共计594.45万元,自评结果为:“优”。我局根据《白银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市财预发〔2020〕16号)要求,采用分析法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即在对2019年度部门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年度总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与下步整改措施等自评指标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综合结论,并形成自评报告。
2019年财政预算资金到位385.96万元,支出385.9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白银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建立、完善白银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制度,规范中心运行程序。 2、在精准扶贫乡组织召开劳务扶贫专场推介招聘会,并在各乡镇宣传推介外派劳务相关内容。 3、到2020年底,力争通过白银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输出劳务人员400人。 白银市农产品外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举办农产品集中签约等促销活动5场次 2.组织农产品经销龙头企业赴省外参加展会,开展农产品贸易推介活动6场次 3.在省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或中心城市设立销售服务中心/销售专柜/实体店等窗口5个 4.全市农产品外销完成200万吨,销售金额60亿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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