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41XD/2026-172020 生成日期: 2025-10-30
文       号: 关键字: 企业,项目,对外,承包,工程
所属机构: 市商务局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关于转发《甘肃省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白银商务
发布时间:2025-10-3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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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
“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的效
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
2025
年度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70
号)
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
度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57
号)精神,
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
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
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
整合相关部门的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
务平台,从甘肃政务服务网统一入口,实现企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
一般项目备案“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让企业办事更便捷、
更高效,激发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促进对外承包工程行业业
务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甘肃省内注册企业承包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中,
除特定项目以外的一般项目备案,包括工程的咨询、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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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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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施工、采购安装、运营维护等。特定项目是指在与我国无外
交关系或者外交关系降级的国家承包的工程项目、涉及多国利益的
工程项目、存在高风险的工程项目,以及按照《对外承包工程管理
条例》规定确定的其他特定项目。
三、工作任务
(一)优化办理流程。
按照“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个流程、
一套指南”要求,在加强与商务部汇报衔接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对
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涉及的各项服务事项,编制“一件事”办
事指南、流程图、资料清单等,认真梳理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
案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信息报告单事项,进一步明确办事标准,精
简办事材料,优化整合办事流程。
(二)升级改造系统。
结合“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需求,省
商务厅负责对接申请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和甘肃政
务服务网具体接口链接(外链);省大数据中心配合完成甘肃政务
服务网与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系统的对接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企业营业执照信息调用、核验,积极配合做好对
外承包工程企业营业执照信息调用、核验工作。
(三)建立线下“只进一门”和诉求“一线应答”机制。
依托
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工作机制,将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一
件事”纳入省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统一受理对外承包工程一
般项目备案各项业务。发挥现有帮办团队优势,开展全程免费专人
帮办服务,实现“一窗受理、按职转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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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出件”。各地确定业务咨询电话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办
事指南向办事群众公开,负责政策解答和业务办理问题咨询;及时
答复甘肃政务服务网网民互动留言、“陇商通”涉企诉求办理平台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反馈的各类问题。
(四)常态化推进落实。
系统对接及测试完成后,全面推行对
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一件事”办理模式,常态化做好实施完
善,着力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加强宣
传推广,提高企业知晓度和参与度,收集企业反馈意见,及时调整
和优化工作方案及平台功能,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同配合。
建立健全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沟
通协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时共享工作进展,针对对外承包
工程一般项目备案“一件事”推进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潜在问题提
前谋划、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二)加强业务培训。
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
训,学习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的政策法规、办理流程和信息
系统操作等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企业座谈
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一件事”的
政策和办理流程,提高企业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附件:1.甘肃省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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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甘肃省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一件事”办事指南
3.甘肃省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一件事”办事流程
4.甘肃省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一件事”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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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甘肃省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中文:
英文:
企业营业地址
中文:
英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联系人
手机
座机
传真
主管部门/央企总部
甘肃省商务厅
企业所有制类型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建筑资质/设计咨询
资质/其他资质
证书编号
备用金状态
足额缴存
未足额缴存
已缴纳备
用金金额
(万元)
3
年受到
处罚情况
3
年在境外承建项
目发生重大质量和安
 
 
 
 
 
 
 
 
 
 
 
 
 
 
 
 
 
 
 
 
 
 
 
 
全事故情况
-
7
-
3
年在境外承建项
目发生劳务纠纷情况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中文:
英文:
项目所在地
国家(地区)
省(州)
市(县):
是否涉及多国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位
于领土争议地区,涉及跨境水利、公
路、铁路、电力、通信等)
是□
否□
是否位于高风险或极高风险国家(地区)
是□
否□
项目行业类别
预计合同额
(万美元)
项目内容
是否使用中国标准
业主名称
中文:
外文:
业主背景
政府
非政府
承揽方式
资金来源
是否人民币结算
 
 
 
 
 
 
 
 
 
 
 
 
 
 
 
 
 
 
 
 
 
 
 
 
 
 
 
 
 
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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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保函
拟开具保函的种类:
金额(万美元):
占合同额百分比:
%
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金额(万美元):
占合同额百分比:
%
预付款保函
投标保函金额(万美元):
占合同额百分比:
%
履约保函
投标保函金额(万美元):
占合同额百分比:
%
其他(免保函)(请注明)
投议标方式
投标□
议标□
其他□(请注明)
投议标截止
日期
是否以境外机构名义
对外签约
(请注明)
联营体信息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联合
体为中方企业)
国别/地区
预计权益
比(%)
预计国内外派
员工人数
中方员工主
要来源省份
预计聘用当地
员工人数
项目联系人
手机
座机
邮箱
本单位承诺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
二、保证以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自觉接受商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归口管理。
四、不以不正当的低价承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进行商业贿赂。
五、在中标或签署项目合同后,按规定缴存备用金。
六、在签署项目合同后,及时向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领)馆报告。在项目实施阶段,
按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后续开展情况和业务统计资料。
七、企业登记信息或项目信息发生变动的,及时办理变更。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盖章:
以下备案机关填写
经办
初核
 
 
 
 
 
 
 
 
 
 
 
 
 
 
 
 
 
 
 
 
 
 
 
 
 
 
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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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附件
2
甘肃省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
“一件事”办事指南
牵头部门
甘肃省商务厅
联办机构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
服务对象
对外承包工程企业
办件类型
一般件
法定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
个工作日
咨询投诉方式
电话:0931-12345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外承包工程
一般项目备案
事项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
对外承包工程
企业
办件类型
一般件
到场次数
0
必须现场办理
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办结时限
2
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
适用对象
说明
甘肃省内注册企业承包的境外
建设工程项目中,除特定项目
以外的一般项目备案办理。
行使层级
省级
事项审查类型
并联办理
涉及的
内容
1.初次从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
企业在对外承包工程数据库中
录入企业信息并完成项目备
案;
2.已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企
业在对外承包工程数据库中完
成项目备案;
3.需更改企业信息的对外承包
工程企业在对外承包工程数据
库中更改企业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
网办深度(等
级)
全程网办
(Ⅳ级)
自然人主题分
对外承包工程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受理条件
甘肃省内注册企业承包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中,除特定项目以外的一般项目备案,包括工程的咨询、勘察、
设计、监理、施工、采购安装、运营维护等,要求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特定项目是指在与我国无外交关系或者
外交关系降级的国家承包的工程项目、涉及多国利益的工程项目、存在高风险的工程项目,以及按照《对外承包
 
 
 
 
 
 
 
 
 
 
 
 
 
 
 
 
 
 
 
 
 
 
 
 
 
工程管理条例》规定确定的其他特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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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
渠道
材料
类型
材料
形式
纸质材料
份数
材料必要
材料下载
纸质材料
规格
填报须知
甘肃省对外承
包工程一般项
目备案表
申请
人自
原件
电子
0
必要
空白表格
样例表格
法定依据
对外承包工
程一般项目
备案
法律法规
名称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
颁发机关
商务部
实施日期
2024
07
01
条款内容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是指中国境内
注册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承包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工程的咨询、勘察、设计、
监理、施工、采购安装、运营维护等。
本办法所称特定项目,是指在与我无外交关系或者外交关系降级的国家承包的
工程项目、涉及多国利益的工程项目、存在高风险的工程项目,以及按照《条例》规
定确定的其他特定项目。特定项目以外的工程项目,为一般项目。
第五条
企业承包一般项目应当在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商务部负责中央企业
总部(含整体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一般项目的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注
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企业和中央企业所属企业承包一般项目的备案。
第九条
企业以投标或者议标方式承包一般项目的,应当在对外投标或者议标前
完成工程项目备案。企业以其他方式承包一般项目的,应当在项目签约前完成工程项
目备案。
服务成效
减时间
通过“一网受理”,多部门协同办理,减少企业等待时间,事项累积办理时间由
3
个工作
日减少至
2
个工作日。
减材料
结合数据共享,调用市场监管局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减少业务系统内企业填写信息量,申
请人无需提交材料即可申请。
常见问题
一、备用金相关问题
1: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备用金的作用是什么?
答:备用金用于支付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拒绝承担或者无力承担的下列费用:
(一)外派人员的报酬;
(二)因发生突发事件,外派人员回国或者接受其他紧急救助所需费用;
(三)依法应当对外派人员的损失进行赔偿所需费用。
2:什么样的企业需要缴存备用金?分包企业是否需要缴存备用金?
答: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收到中标文件或签署项目商务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银行足额
缴存备用金或确保备用金账户余额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总包负总责,分包企业无需缴存备用金。已取得对外
劳务合作资格的企业无需重复缴存备用金。
 
 
 
 
 
 
 
 
 
 
 
 
 
 
 
 
 
 
 
 
 
 
 
 
 
 
 
 
 
 
 
 
3: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备用金的缴存标准和形式是什么?
-
11
-
答:备用金缴存标准为
300
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或等额银行保函形式缴存。
4: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应到哪里缴存备用金?
答: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应到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缴存备用金。
5: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何时需缴存备用金?初次从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如未中标是否需要缴存备用金?
答:签署商务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银行缴存备用金。初次参与境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的企业,
如未中标,则无需缴存备用金。在《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2017〕676
号)
公布前已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包工程资格证书》的企业,需要在
2017
10
25
日前将备用金补足至
300
万元人民币;不再从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可向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退还备用金或撤销保函。
6: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是否每中标一个项目都需缴存
300
万元备用金?
答:企业备用金账户余额达到
300
万元即可。备用金使用后,企业应当自使用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备用金补
足至
300
万元人民币。
7: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已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并缴纳
300
万元备用金,是否还需再次缴纳
300
万元备用
金?
答:无需再次缴存备用金。
8:备用金是否可以退还?怎样退还?
答:企业可向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退还备用金或撤销保函,退还规则详见文件《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
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财政部令
2014
年第
2
号)第十七条。
二、项目备案或立项类问题
1:企业在进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前,是否还需要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是否需要取得驻外经商
机构或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
答:根据
2017
9
22
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号),对外承
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正式取消,企业在进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前,无需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核
准,也无需取得驻外经商机构或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
2:什么样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需要进行备案?合同金额低于
500
万美元的项目是否需要备案?分包项目是否
需要备案?
答:一般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均需进行备案;属于特定项目的,企业需向商务部申请办理特定项目立项,无需
备案。分包项目不对外签约,因此无需备案。
3:企业何时需要进行项目备案?
答:企业在决定参与境外工程项目后、进行投(议)标前,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4:项目备案完成后,企业如何取得备案回执?
答:项目备案完成后,企业可在对外承包工程数据库中自行打印备案回执。
5:在与我无外交关系国别/地区承揽的项目、涉及多国利益及重大地区安全风险的项目怎样办理手续?
答:在与我无外交关系国别/地区承揽的项目、涉及多国利益及重大地区安全风险的项目属于特定项目,企业在
 
 
 
 
 
 
 
 
 
 
 
 
 
 
 
 
 
 
 
 
 
 
 
 
 
对外承包工程数据库中按照提示向商务部申请特定项目立项。
-
12
-
6:立项完成的项目是否需要申请备案?
答:企业登陆对外承包工程数据库填写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表后,根据系统提示,属于特定项目的需向商务部
申请办理特定项目立项,立项完成后商务部将向企业出具立项批复,企业无需再次申请备案,但需在对外承包工
程数据库内持续填写项目后续进展。
7:备案回执/立项批复有什么具体用途?
答:目前,质检部门、部分银行以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为企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项下物资材料检验检
疫、保函、信贷、保险等手续时,均要求企业取得备案回执/立项批复。另外,对未及时办理备案取得备案回执/
立项批复,或备案信息不真实、对监督检查不予配合的企业,商务主管部门将采取约谈、通报、限期整改等方式
予以处理;逾期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8:办理备案或立项完成后,企业还需注意些什么?
答:办理备案或立项完成后,企业需在系统中填报备案项目的后续中标、签约、实施及完工等各阶段进展情况(每
2
个月填报
1
次,未中标企业也需更新中标状态);在合同生效后,按照《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要求报
送统计资料。企业与境外发包方签订合同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地区)使(领)馆经商机构报
告,相关驻外经商机构在系统中登记企业项目报告情况。企业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商务
主管部门对所负责备案的项目信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或根据举报进行调查,对影响重大的项目不定
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予以处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列入对外投资
 
 
 
 
 
 
 
 
 
合作领域不良信用记录。
-
13
-
附件
3
甘肃省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
“一件事”办事流程
根据国务院
2017
3
21
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
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
2017
676
号)和
2017
9
22
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7
46
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
(议标)核准正式取消。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决定参与境外工程项
目后、进行投(议)标前,应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初次从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
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在线办事—
—首次业务办理——对外承包工程数据库——注册,申请商务部业
务系统统一平台账号,在对外承包工程数据库中录入企业信息并完
成项目备案,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操作手册》
(注册成功后可见)。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的,商务主管部门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属于特定项目的,企业需按照应用提示向
商务部申请特定项目立项。
二、企业在中标或对外签署项目商务合同后需要
(一)在收到中标文件或签署商务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以现
金或银行保函形式缴存备用金至不少于
300
万元。企业到银行办理
-
14
-
履约保函需提交备用金足额缴存的证明。
(二)与境外项目发包方签订合同后,及时向中国驻项目所在
国(地区)使(领)馆经商机构报到。
(三)在合同生效后,按照《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要
求报送统计资料。
(四)
在对外承包工程数据库应用中填报备案项目的后续中标、
签约、实施及完工等阶段进展情况,一般每两个月填报一次。
三、已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
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对外投资合
作信息服务,在对外承包工程数据库中完成项目备案,具体操作步
骤参见《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操作手册》(登录后可见)。材料
齐全、填写完整的,商务主管部门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属
于特定项目的,企业需按照应用提示向商务部申请特定项目立项。
已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应该保证备用金账户余额不少
300
万元,或获具处于有效期内的等额保函。企业到银行办理履
约保函需提交备用金足额缴存的证明。
企业在中标或对外签署项目商务合同后需要:
(一)与境外项目发包方签订合同后,及时向中国驻项目所在
国(地区)使(领)馆经商机构报到。
(二)在合同生效后,按照《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要
求报送统计资料。
(三)
在对外承包工程数据库系统中填报备案项目的后续中标、
-
15
-
签约、实施及完工等阶段进展情况,一般每两个月填报一次。
四、需更改企业信息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
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对外投资合
作信息服务,在对外承包工程数据库中更改企业信息。如需就对外
承包工程项目进行备案,请参见《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操作手册》
(登录后可见)。
相关文件
(一)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
2017
年第
3
号)
(二)商务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
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取消后有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商办合
函〔2017〕390
号)
(三)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管理的通
知(商办合函〔2017〕455
号)
(四)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报告工作的通
知(商办合函〔2021〕204
号)
-
16
-
附件
4
甘肃省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
“一件事”办事流程图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甘肃省商务厅办公室
2025
9
29
日印发
共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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