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41XD/2023-137324 | 生成日期: | 2023-01-30 |
文 号: | 市商发[2023]4号 | 关键字: | 企业,年检,成品油,加油站,经营 |
所属机构: | 市商务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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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商务局,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在2021年度全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中,有2个县区商务局没有按期完成年检初审,一个县区将迁建手续不全的加油站初审通过,一个县区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没有及时发放,影响了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了全市年检拖延,损害了年检工作的严肃性和实效性。为深入落实“铸魂强基、抗旗争先”全市干部作风整顿提升行动,切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经报请局党组同意,依据《甘肃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意见》,现就做好2022年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截止2022年底全市所有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和加油站。 二、年检时间 根据《甘肃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意见》明确年检时间为每年2月至4月,年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歇业、未参加年度检查。 三、年检内容 (一)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油品购销和出入库管理台账,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 (二)上年度企业经营管理情况; (三)安全、消防、环保、质量、计量等方面的情况; (四)企业的基础设施是否符合《甘肃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意见》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1)原件。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需所在县区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应急部门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商务部门初审意见;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本年度企业完税发票复印件及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 6.加油机检测报告; 7.加油站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报告。 四、年检方式 为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加油站点企业负责人合规合法经营管理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本次年检工作将采取“企业来单位和上门到企业”两种方式分批次开展年检。各县区在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实地全方位检查的基础上,严格把好初审关,并提交辖区加油站年检报告。各加油站年检资料报送原则上由企业法人或加油站负责人提交,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对接说明情况。对一天内到白银能返回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资料准备齐全后,按照确定的时间及时到市商务局年检;对一天内到白银不能返回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资料准备齐全后,市商务局相关人员到企业现场开展年检。一个企业有几座加油站的,企业可将资料收集齐全后统一到市商务局年检。在年检的同时,现场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签订《企业第一责任安全生产承诺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按期报送年检资料。成品油年检工作是商务部门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一年来经营情况全方位监管的有力举措,各县区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年检工作作为推动成品油行业安全、环保、规范运营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自检,集中力量联合相关监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检查,平川区、白银区企业年检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3月31日,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年检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4月28日。各县区商务局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组织企业报送资料,逾期未报送年检资料的不再受理。 (二)严格审核把关,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各县区商务局要认真审核企业报送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并于3月10前对属地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以年检为契机开展一次大检查,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严格按照成品油年检内容,对辖区所属加油站点营运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重点针对市级督查及平时监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认真排查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存在的运营、安全、环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好此次年检工作。市商务局将适时分县区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实地督导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规范运营,重点检查会宁县文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堡子加油站、会宁县白草塬加油站、会宁县夏林加油站、会宁县天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侯家川加油站、靖远金辉加油站、白银福鑫隆商贸有限公司马饮水加油站等6座加油站,其它加油站依情况分别检查。 (三)认真研究政策,提高为企服务效率。各县区商务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和《甘肃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意见》等新政策的学习领会,认真研究成品油年检、加油站新建、迁建、企业内部变更等事项的办理流程,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服务企业水平。中石油白银销售分公司、中石化白银石油分公司要积极配合县区商务局做好本企业加油站点的检查并及时完成本企业年检报送资料等工作。同时,此次年检期间,各县区对辖区申请更换法人、到期换证及新建符合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按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和《甘肃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审核合格后一并上报办理。 此次年检各县区要全面掌握辖区取得成品油经营资质的运营情况,对停歇业、迁建、改建或长期未正常经营的企业,按《甘肃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及时督促指导企业申请办理停歇业相关手续,收回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证书由县区商务局暂扣,申请经营的需通过相关监管部门的验收,提交资料符合正常经营的要求,经审核通过重新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对长期未营业且不具备重新营业的加油站点要重点排查,督促企业提交注销申请,县区初审后,由市局统一审核予以注销。 各县区要及时向当地各成品油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年检情况,对年检结果有异议的,联合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复检。 电 话:0943-8235255 邮 箱:181286618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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