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SD0118/2022-00652 | 生成日期: | 2022-01-26 |
文 号: | 市商发〔2022〕6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市商务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商务局 |
关于做好餐饮住宿企业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01-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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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商务局、有关餐饮住宿企业:
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建发电〔2021〕180号)、《白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燃气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字〔2021〕61号)、《白银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市政办发电〔2021〕8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餐饮住宿行业燃气安全工作,保障餐饮住宿行业安全经营,营造繁荣稳定、安全有序的经营环境,市商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住宿行业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做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牢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餐饮住宿行业属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行业,是安全生产的重点监控领域之一。餐饮住宿企业是燃气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燃气安全第一责任人,承担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各县(区)商务局是餐饮住宿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承担燃气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相关企业、各县(区)商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燃气安全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牢红线意识,严格遵守燃气安全生产准则;各县(区)商务局要全面排查、认真整改,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夯实全市餐饮住宿行业燃气安全工作基础,做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不断提升我市餐饮住宿行业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明晰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县(区)商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餐饮住宿企业燃气安全的指导与监督,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业务股室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股室和工作人员,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不打折扣。
(二)落实监督管理。各县(区)商务局建立指导与监督检查制度,要专题研究餐饮住宿企业燃气安全工作,研究制定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定期不定期听取使用燃气的餐饮住宿企业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加强对餐饮住宿企业燃气使用安全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燃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三)摸清工作底数。各县(区)商务局对辖区内餐饮住宿业场所使用燃气场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及时掌握餐饮住宿企业燃气安全基本情况,建立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要建立燃气设施监管及安全运行情况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馈、跟进督促整改,以行业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全面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三、明确工作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餐饮住宿企业是燃气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引导有关企业充分认识当前燃气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燃气安全放在首位。使用燃气的餐饮住宿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燃气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提升员工的安全素质。
(二)定期自查自纠,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使用燃气的餐饮住宿企业要定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建立燃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物资等应急救援资源,认真落实各项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妥善应对,避免事故扩大,切实保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
(三)强化主体责任,及时整治安全隐患。使用燃气的餐饮住宿企业要积极配合所在区域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燃气使用安全工作的督办检查。对自己排查和督促检查反馈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作出说明并签订整改责任状,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底)。各县(区)商务局结合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尽快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内容、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积极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月)。各使用燃气的餐饮住宿场所按照检查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边排查边整治。摸清燃气基础设施、燃气管道底数,对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和整治台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最终形成闭环。各县(区)商务局要组织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住宿场所进行检查,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并于2022年1月底前将摸底台账、自查台账报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
第三阶段:市县检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各县(区)商务局要组织专门力量,按照工作安排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时限建立工作台账,使用燃气的餐饮住宿场所按照提出整改要求逐项进行整改落实。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各县(区)商务局、各使用燃气的餐饮住宿场所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深入分析排查出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原因,从根源上解决问题隐患,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市商务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县(区)商务局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加强统筹、压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协调一致,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期完成任务。
(二)密切配合协作。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部门多,各县(区)商务局要积极主动联系住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燃气安全专家对行业内的燃气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商务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住宿企业进行燃气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做到人人懂安全、重视安全,同时加强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做燃气安全检查的内行人。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县(区)商务局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活动,并每月30日前向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市商务局将视情对各县(区)燃气安全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行动组织不力、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对因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或监管而致使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商务局确定1名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联络员,每月月底前将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
联系人:杨永军 联系电话:8222153
白银市商务局
2022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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