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MB167623XM/2023-00002 生成日期: 2023-01-19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工作,政府,要求
所属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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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白银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有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等网络平台公开现行有效规章,提高规章集中公开的质量和时效。全年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规章1件,发布各类信息千余条,积极做好财务、人事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预算和2021年度决算,按要求公开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在人员招考面试、确定招录人选等环节,按要求分别在微信公众号等官方网站发布面试和录用公示等公告,按要求规范官网公开的领导简介和内容等。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过程中,坚持与代表委员深入交流、全过程协商,并在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有关建议提案答复。2022年,我局共上传、发布各类信息2千多条。“白银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千余条,抖音、快手官方账号发布信息1百余条,“今日头条”百余条。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持续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统一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受理办理流程。研究制定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新媒体规范管理制度,按要求开展季度自查和年度综合检查,做好政务新媒体时适检测工作,优化展示效果,更好服务群众。新媒体内容运营力量不断强化,公开平台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提升。

(三)政府信息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规章集中规范公开工作,向社会提供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权威规范的现行有效规章文本,聚焦“六五国际环境日”等工作统筹做好活动宣传。全年共举行4场新闻发布会,多场次主题采访活动,白银东大沟河道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作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亮点被中央省市媒体集中宣传报道。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为持续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营造率先发展、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印发了《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总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到科室、任务分解到个人,全局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政务新媒体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国办和省市级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年工作扎实开展。认真做好业务培训、日常考核和整改“回头看”,对公开不到位的栏目及时更新。建立和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7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主动公开工作的规范,按要求对规章实行集中公开,不断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实现了政府信息制作、主动发布和解读程序有序衔接。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的效率需进一步提高;

2.政策公开和解读的方式还可进一步丰富;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下步打算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等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年度报告已在市政府网站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子站上发布。如有疑问,请致电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地址:白银区北京路103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8265839,传真:0943—8269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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