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000000000/2024-00007 | 生成日期: | 2024-06-25 |
文 号: | 关键字: | 废物,危险,处置,利用,能力 | |
所属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 | |
信息来源:白银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6-25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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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和《甘肃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向社会公开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情况,为社会资本投资提供引导性意见。 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基本情况 2023 年,白银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36.9170万吨,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于铅锌冶炼、铜冶炼、生物质发电、有色原料制造和汽车修理等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HW34废酸、HW18焚烧处置残渣、HW08废矿物油(含油废物)、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31废铅蓄电池和HW01医疗废物等。 2023 年,白银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量为58.6998万吨(含利用往年贮存量27.7786万吨),利用率为83.75%,主要利用方式为从中提取各类有价贵重金属;处置量为7.1966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4.4943万吨),处置率为7.31%,主要处置方式为填埋、焚烧;贮存量为3.2935万吨。 白银市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为填埋,部分种类危险废物利用能力相对较弱,资源化程度低。废盐、焚烧处置残渣等危险废物受限于技术因素,以填埋方式处置。 我市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两家,为白银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和会宁县洁卫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主要采用焚烧和微波消毒的方式进行处置,处置能力2920吨/年。白银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应急处置医废能力600吨/天),在满足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要求的条件下,纳入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清单。 二、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分析 目前,全市已建成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5家,其中收集单位2家,主要收集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收集能力10.2万吨/年;综合经营单位13家,利用处置能力147万吨/年。除少数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外,基本满足我市危险废物处置需求。 从2023年全市主要危险废物种类产生、利用情况分析: HW08废矿物油(含油废物)产生量约6000吨,综合利用率约99%; HW11精(蒸)馏残渣产生量约5500吨,综合利用率约98%; HW18焚烧处置残渣产生量17221吨,综合利用率0%; 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产生量约32万吨,综合利用率90.00%以上; 从白银市产生的不同种类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来看,HW08废矿物油(含油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和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综合利用较高。HW18焚烧处置残渣综合利用难度较高,白银市尚无综合利用项目,仍以填埋处置为主要消纳手段。 总体上,我市在HW08废矿物油(含油废物)和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方面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过剩,但与此同时,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具有类别分布不均、能力结构性不平衡等特点,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足,产业链精深加工不够。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意见 拟建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项目均应符合《甘肃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实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推动实现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 (一)鼓励焚烧处置残渣等综合利用能力空缺的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具有其他废物(HW49)、废催化剂(HW50)综合利用能力的项目落地;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立足于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 (二)鼓励小微企业和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鼓励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合作建设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鼓励现有的危险废物收运单位与市内综合处置单位以联合经营等方式开展危险废物收运工作,优化危险废物管理延伸服务。 (三)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的企业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对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四)推动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提标升级改造、延伸产业链,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危险废物利用水平和专业化运营水平,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引领性示范企业。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的工艺、标准应对标国家同类设施的先进水平。支持填补省内空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先进安全处置技术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 (三)鼓励“无废集团”“无废园区”“无废工厂”等建设,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直接填埋量。 建议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在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时,应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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