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SD0113/2019-04119 | 生成日期: | 2019-08-05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 |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08-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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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白银总支出: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治理废旧塑料污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将废旧塑料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以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加强废旧塑料回收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强化源头治理,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推进废旧塑料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废旧塑料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 一、强化源头治理。按照《白银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18-2020年)》,持续深入推行"限塑令",明确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使生产企业提供符合规范标准的塑料袋,使公众不用、少用、复用塑料购物袋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对各类泡沫塑料包装物等,推行规模化分拣和分级利用,初步建立回收、运输、贮存到再生利用的全环境管理体系,从源头上治理"白色污染"。 二、强化污染防治。我市严格按照《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确保全市废旧塑料加工行业健康发展。一是要求废塑料加工利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及《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防止二次污染;二是对于无符合环保要求污水治理设施的,禁止从事废编织袋造粒、废塑料退镀(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动;三是要求废塑料加工利用单位必须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禁止交由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三、强化回收利用。我市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作为解决农用废旧塑料污染的主要手段,建立了政府资金支持、企业为主、回收网点支撑、农户助力的回收机制,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采取观念引导、行政推动、机制创新等联动措施,截至目前,全市从事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的各类企业达15家,建设"四有"乡、村回收网点83个(其中建设"十有" 废旧地膜专业化回收网点32个),培育流动回收经纪人136家,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进一步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市场化机制进一步完善。2018年全市农膜使用量3.395万吨(地膜为2.24万吨、棚膜近1.15万吨),废旧农膜回收量2.88万吨(其中地膜回收量2.24万吨,棚膜回收量1.15万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4%(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04%,废旧棚膜回收利用率94.78%),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2%,有效控制了农业废旧塑料污染。 四、强化宣传教育。结合"六五"环境日、环保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全市先后印制了内容包含有"白色污染"防治的《环境保护宣传手册》4万册,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1万份,宣传展板40余块,通过进社区、进学校向广大市民、学生发放宣传材料,宣讲环保知识,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在电视、报刊、网络上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等方式,以提高市民减少使用超薄塑料袋、防治"白色污染"的环保意识,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职责要求,结合贵单位提出的宝贵建议,研究推进如在《提案》中所述,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执法力度等问题,进一步推动废旧塑料污染防治工作。 感谢贵单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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