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SD0113/2017-04871 生成日期: 2017-01-25
文       号: 关键字:
所属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环保局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7-01-25 00:00
浏览次数:

市政办发〔2016〕151号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银市2016年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在银有关企业:
现将《白银市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白银市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为确保完成2016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依据《甘肃省2016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和省环保厅核定的我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别比2015年减少2%、2%、1%和1%,重大工程减排量分别要达到464.31吨以上、104.17吨以上、936.75吨以上和525.02吨以上。
为确保完成2016年全市污染减排任务,年内计划完成工程减排项目5个、结构减排项目1个、管理减排项目1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减排项目12个、养殖专业户畜禽粪便无害化集中处置项目4个,以及有关机动车减排任务。5个县区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指标和计划项目详见附件。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启动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和节能改造方案的通知》(环发〔2016〕164号)和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甘环发〔2016〕58号)要求,继续深化燃煤电厂污染减排工作。各县区和各燃煤发电企业按照本地区、本企业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尽早完成有关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尽快启动实施改造工程建设,确保在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今年,要率先完成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和大唐景泰发电厂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二)强力推动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工作。一是加快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国家要求,尚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重点乡镇,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工程建设步伐。各县区要认真筛选实施一批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强化对城镇生活污水的削减。二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各县、区尤其是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较低的县、区,要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强污水截流和收集,不断提高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全面提升污水收集水平,尽快实现污水全收集和全处理。三是积极推动中水回用工作。各县、区要认真规划,尽早实施中水回用工程。四是加快实施生活污泥处理无害化处置工程。要将污泥处理处置工程纳入地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尽快实现污泥处理处置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禁止未经处理不达标的污泥随意倾倒排放。白银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要尽快实现稳定正常运行。五是加快各类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
(三)持之以恒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减排工作。继续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减排项目建设,引导畜禽养殖专业户开展污染治理,推动养殖专业户对粪便等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置,在畜禽养殖专业户比重较大的县、区,加快实施有机肥等无害化集中处置工程,鼓励和引导畜禽养殖专业户将废弃物委托给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和综合利用,不断提高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水平。
(四)着力强化结构减排。对小造纸、小淀粉、小水泥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以及整改后仍不符合能效、环保标准的燃煤发电机组,要坚决予以淘汰。继续推进高耗水、高污染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整合,提升企业规模、产品档次,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
(五)认真抓好管理减排。切实加强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火电企业脱硫脱硝设施、水泥企业脱硝设施和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中控室、在线监控设施和减排台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持续发挥减排效益。2016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泥行业和有色冶炼行业减排工程,要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全面发挥减排作用。
(六)大力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继续将排污许可管理作为加强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实施污染减排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以排污许可管理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总量减排长效机制,继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年度审核和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全市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和各相关企业要把污染减排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的硬任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举措、考核各级干部的硬指标,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对本地区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要研究解决污染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将年度减排指标和重点减排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分解到科室,具体到个人,确保减排工作责任到位;要按照分类指导和“一厂一策”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减排工作,全力推进排污许可核发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加强沟通,承担相应污染减排任务,共同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市污染减排工作,要加强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监管和监测,要加强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市工信委要做好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艺的工作任务。市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白银区、平川区、会宁县和景泰县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市农牧局负责做好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规划和管理,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整合提升,配合市环保局督促实施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污染减排项目。市公安局负责推进、实施、监督全市老旧机动车和不达标机动车淘汰工作,配合市环保局做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和核发工作,健全、完善和提供机动车车辆注销牌照证明、机动车辆报废拆解数量证明等相关材料,为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提供依据。市统计局负责向市环保局提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能源消耗、产品产量等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所需的统计数据,为年底总量核查核算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各相关企业作为污染减排的主体,要主动承担起污染减排的责任,尽快制定相关减排工作方案和减排项目的实施方案,抓紧开展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查督办。进一步健全完善污染减排统计调度、督查检查、形势分析、定期通报、预警监控、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停产整顿、行政处罚及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确保企业减排设施正常稳定达标运行,持续发挥减排效益。要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积极推行排污许可,全面实施环境信息公开,不断规范环境执法,为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四)严格考核问责。结合国家今后出台的“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最新规定和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办法,市政府将加强对各地和相关企业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对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的地区和企业,严格限制新建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在市政府目标责任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暂停该地区和相关企业新增污染物建设项目的审批。

附件:1.2016年各县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2016年全市减排计划项目表







附件1

2016年各县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地区

主要污染物

2015年排放量(吨)

2016年控制指标(吨)

2016年与2015年相比增减情况(%)

白银区

化学需氧量

8774

8423

-4

氨氮

990

990

0

二氧化硫

61713

62121

0.66

氮氧化物

10971

11021

0.45

平川区

化学需氧量

3798

3762

-0.94

氨氮

435

420

-3.44

二氧化硫

11443

10210

-10.77

氮氧化物

26294

25668

-2.38

靖远县

化学需氧量

3000

2800

-6.66

氨氮

3370

3200

-5.04

二氧化硫

16190

16300

0.67

氮氧化物

4726

4750

0.5

景泰县

化学需氧量

1956

1960

0.2

氨氮

180

190

5.55

二氧化硫

3992

3800

-4.8

氮氧化物

9002

8800

-2.24

会宁县

化学需氧量

5687

5210

-8.38

氨氮

233

210

-9.87

二氧化硫

337

340

0.89

氮氧化物

1508

1590

5.43

附件2

2016年全市减排计划项目表

1.工业减排项目

序号

县区

项目名称

年度减排目标要求

备 注

1

平川区

白银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酶制剂生产线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

2016年9月底建成投运,11月底前通过环保验收。

2

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二氧化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2016年12月底前通过环保验收。

3

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2016年12月底前通过环保验收。

4

景泰县

大唐景泰发电厂2号机组二氧化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2016年12月底前通过环保验收。

5

大唐景泰发电厂2号机组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2016年12月底前通过环保验收。

2.结构减排计划项目表

序号

县区

项目名称

年度减排目标要求

备 注

1

平川区

关闭白银新乐雅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201610前完成

3.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减排计划项目

序号

县区

项目名称

年度减排目标要求

备 注

1

白银区

白银区畜旺养猪厂污染减排项目

2016年10月底前建成。

2

白银区复兴养殖家庭农场污染减排项目

2016年10月底前建成。

3

白银德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

2016年10月底前建成。

4

平川区

白银市平川区春苗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

2016年10月底前建成。

5

白银市平川区四季青养殖专业合作社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

2016年10月底前建成。

6

白银市平川区富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

2016年10月底前建成。

7

会宁县

会宁县欣鑫养殖有限公司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

2016年10月底前建成。

8

会宁县锦尚发展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2016年10月底前建成。

9

景泰县

景泰县玉兰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粪污治理工程

2016年10月底前建成。

10

白银乡和农工贸有限公司粪污治理工程

2016年10月底前建成。

11

景泰县卧农庄家庭农场粪污治理工程

2016年10月底前建成。

12

靖远县

靖远县天源养殖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

2016年10月底前建成。

4.管理减排计划项目表

序号

县区

项目名称

年度减排目标要求

备 注

1

白银区

白银市白银区污水处理厂

加强运行管理,完善污水配套管网,中控室、在线监控设施和减排台账,确保稳定达标运行。

2

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

加强运行管理,完善减排台账,确保全年正常稳定达标,发挥减排作用。

3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公司制酸尾气深度治理工程和粗炼系统环境集烟除尘脱硫工程

加强运行管理,完善中控室、在线监控设施和减排台帐,确保全年正常稳定达标运行,发挥减排作用。

4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冶炼厂制酸尾气深度治理工程

加强运行管理,完善中控室、在线监控设施和减排台帐,确保全年正常稳定达标运行,发挥减排作用。

5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铅锌冶炼厂制酸尾气深度治理工程

加强运行管理,完善中控室、在线监控设施和减排台帐,确保全年正常稳定达标运行,发挥减排作用。

6

平川区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4号机组脱硝工程

加强运行管理,完善减排台帐,确保四台机组综合脱硫效率分别达到90%以上。

7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脱硝工程

加强运行管理,完善中控室、在线监控设施和减排台帐,确保全年正常稳定达标运行,发挥减排作用。

8

景泰县

甘肃寿鹿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号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

加强运行管理,完善中控室、在线监控设施和减排台帐,确保全年正常稳定达标运行,发挥减排作用。

9

景泰县污水处理厂

加强运行管理,完善污水配套管网,中控室、在线监控设施和减排台账,确保稳定达标运行。

10

靖远县

甘肃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酸性含油废水治理项目

加强运行管理,完善中控室、在线监控设施和减排台帐,确保全年正常稳定达标运行,发挥减排作用。

11

甘肃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尾气脱硫工程

加强运行管理,完善污水配套管网、在线监控设施和减排台帐,确保稳定达标运行。

12

甘肃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4000吨/年硫酸体系非皂化分离萃取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

加强运行管理,完善中控室、在线监控设施和减排台帐,确保全年正常稳定达标运行,发挥减排作用。

5.农业源养殖专业户集中处置场项目

序号

县区

项目名称

建成投运时间

备注

1

平川区

白银黄河饲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有机肥生产项目

进一步规范污染治理设施,完善污染减排台账,确保发挥减排作用

2

会宁县

甘肃永泰康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万吨/年有机肥加工项目

进一步规范污染治理设施,完善污染减排台账,确保发挥减排作用

3

会宁县百祥养殖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肥加工项目

2016年10月底前通过环保验收。

4

会宁县康之源2万吨有机肥项目

2016年10月底前通过环保验收。

6.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任务

序号

市州

减排目标要求

1

白银市

1、完成国家和省上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年底前要全面淘汰2005年之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辆。

2、组织完成辖区内机动车环检机构资质续延、检测方法升级和环检联网工作。督促辖区内环检机构严格按《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并做好环保标志核发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各环检机构资质续延和环检联网工作。

3、对辖区机动车环检机构进行监督检查,2016年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达到辖区应检车辆的100%。应检车辆数为截止2016年12月31日辖区内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保有量(不含其它车辆及新注册车辆)的总数。

4、委托辖区内取得委托资质的环检机构,开展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核发工作,2015年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核发率达辖区已环检机动车的100%。已环检机动车数量以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辖区内已完成尾气检测的机动车统计数(不含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数)。

抄送:省环保厅。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