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SD0109/2019-01440 生成日期: 2019-06-25
文       号: 关键字:
所属机构: 市司法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司法局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6-25 00:00
浏览次数: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市加强乡村依法治理的建议》(第10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乡村法制建设工作的关注,你们在提案中提到的问题很客观,提出的意见建议很具有针对性,目前乡村依法治理工作是我市社会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市县乡三级政府都高度重视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根据依法治市的精神和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白银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乡村建设。

  一、积极做好乡村依法治理的制度建设,为农村依法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努力建设法治乡村,完善法治乡村的相关立法工作,制定村规民约范本,动员广大乡村百姓通过运用村规民约解决矛盾和问题,探索解决“三农”法律滞后、可操作性不强的困难局面,涉及“三农”问题的政府部门主动深入基层探索问题解决思路。在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情况下,针对人民群众对立法从有没有,到好不好需要的转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法制机构积极围绕乡村依法治理问题,从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出发,做好立法调研和充分论证,有针对性的开展立法工作,使相关立法准确反映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兼顾与协调利益关系,真正做到以良法引领和规范乡村有序发展。促使法律规则潜移默化为公序良俗的法治文化。治理乡村“高价彩礼婚姻”陈规,做好《婚姻法》规定的“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法制宣传,形成简约朴实的善良风俗。治理乡村“厚葬薄养”陋习,注重日常对老人的精神照顾和生活照料,使《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倡导的“子女常回家看看”的立法精神转化为敬老、养老、助老的文明乡风。

  二、全面加强基层普法工作,增强基层人民群众法治观念。

  全市各级政府积极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程度,突破“定纷止争”的维稳目标,在基层法治建设过程中,通过引导基层群众依法维权树立法律权威,获得乡村群众自觉守法的治理状态。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努力消除乡村“法律盲区”,通过有效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让法律在乡村家喻户晓、有效实施。同时,平等对待村民权利,及时清理违背法律的村规民约,积极维护村民权益,依法撤销违反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行为或者决定。优化普法机制,将法律文本“交”给农民转换为将法律知识“教”给农民,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和维权能力。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硬件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厅印发的《甘肃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借助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这一重要历史契机,将实体平台的深度服务、热线平台的方便快捷和网络平台的全时空性进行有效整合,强化司法行政服务职能,依托实体平台提供规范化、一体化、便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截止目前,我市建立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个,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8个,建立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808个,切实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众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度,努力让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同时,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大力推广“12348”甘肃法网平台推广和使用,引导和培养广大人民群众遇事找法的习惯,同时,白银市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的“12348”热线平台,及时受理群众的法律咨询和提供矛盾调解化解服务,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不断充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在全市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截止2018年底,我市808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级法律顾问制度并聘请了法律顾问。

  四、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解决基层群众纠纷和矛盾。

  充分发挥广大基层群众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进村入户、深入基层、深挖细查,持续深入开展农村基层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坚决剔除宗族恶势力、“村霸”控制乡村现象,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依法保护村民人身权、财产权,不断提高广大村民对法律权威的认同感。加强基层“三委”班子换届工作,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选人标准,坚决防止“村霸”宗族恶势力人员进入农村“三委”班子,加强对农村“三委”班子干部的法制培训,在做好扫黑除恶的同时,积极引导全市农村基层群众信仰法律,形成良好的法治文化基础。依法破除乡村封建迷信活动、依法惩处乡村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做到以案释法教育群众,厚植法治文化的群众基础。

  目前,虽然全市在乡村法治建设工作上的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制约我市乡村法治建设的问题和瓶颈依然存在,主要是受制于我市财政上的压力,在基层法治建设上的资金投入依然有限,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依然比较薄弱,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各方面的资金投入到全市基层法治建设,利用社会各种法律资源投入到基层法治建设中去,争取在人民调解、村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等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大力提升我市乡村法治建设。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社会法制建设的关注与支持。

  

    

  白银市司法局

  2019年5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