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2023-00003 生成日期: 2023-05-15
文       号: 关键字: 活动,普法,法治,环境,企业
所属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甘肃省司法厅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专题普法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5-1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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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专题普法活动的通知

甘司发【2023】58号


各市(州)司法局、党委宣传部、全面依法治市(州)委员会办公室,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党工委办公室、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矿区司法局、党委宣传部,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在甘各单位办公室(厅):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结合省委“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部署,以高质量普法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专题普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专题普法活动的责任感使命感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省委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生命线工程”来抓,专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要求全省上下锚定“西部优先、全国靠前”目标,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开展营商环境专题普法活动,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政治自觉,是回应市场主体法治需求、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为导向,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着力在组织有形化、工作日常化、活动常态化上下功夫,着力在深化法治实践、加强行业治理、推动企业文化建设上做文章,加强上下联动,发挥条线作用,努力营造重商兴商、亲商爱商、护商安商、利商富商的社会环境,用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助推全省营商环境大改善、招商引资大突破、发展动能大提升。


二、瞄准重点,不断凸显专题普法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紧盯重点内容抓氛围营造。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专题普法活动的主线,加强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人才支撑”等内容的宣传解读。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宪法关于产权保护、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等相关内容,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推动产权保护,弘扬契约精神。深入宣传与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相关法律法规,着重抓好营商环境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商投资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等专门法律法规宣传,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法治环境。


(二)紧盯重点对象抓素养提升。抓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常态化做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专题述法等工作,强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抓紧国家工作人员“关键群体”,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用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旁听庭审等载体抓手,引导各级国家工作人员树牢“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促进依法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抓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人群”,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开设“陇企大讲堂”“企业法务课堂”等法治培训课程,加强与企业全生命周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弘扬企业家精神,提升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的能力。抓好市场主体“广大基础”,加强市场主体平等、统一大市场、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养成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生产经营的行动自觉。


(三)紧盯重点领域抓环境法治化。大力推进政务环境法治化,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好差评”和告知承诺制等制度落实,提升市场主体便利度、获得感和满意率。大力推进市场环境法治化,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中小投资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优化市场监管方式,发挥信用激励和约束作用,畅通准入、强化公平,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大力推进制度环境法治化,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动态开展涉营商环境法规规章的清理和调整,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大立法过程中社会公众参与和宣传解读力度,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环境,以法治硬支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


三、项目牵引,着力扩大专题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


(一)开展法治赋能企业发展的集中宣传活动。紧盯重大节假日、重要纪念日、法律法规颁布日、重点活动日等普法节点, 将营商环境集中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全年,依托开展“百场法治大宣讲”“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民企陇上行”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围绕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用水用气、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关键环节,为企业方便快捷获得法律政策支持提供精准宣传和有效保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


(二)开展法律保护关口前移的“法治体检”活动。整合律师、公证、“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入开展“万所联万会”“千企调研纾困”“法治体检”等活动,深化送法进企业、进园区、进商会(协会)活动,提供订单式、点穴式、“一对一”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防范法律风险。落实领导干部包联企业、“白名单”、“六必访”等制度,发挥12345热线营商环境专席、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结合“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万名干警联万企”“强化法律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等行动,组织执法司法人员深入企业主动问计问需,精准纾困解难,依法规范和引导各类企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省司法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联,省直有关部门)


(三)开展案例引导法治实践的以案释法活动。全面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各类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我执法我普法”活动,在法院、检察院系统开展“我办案我普法”活动,在各人民团体、工商联、行业商会(协会)开展“我服务我普法”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涉企司法、执法、法律服务案例收集发布工作,把案件审理、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纠纷调解的过程变成生动普法的过程,达到办理一个案件教育一片市场主体的法律效果。(牵头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省直有关部门)


(四)开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将普法宣传有机融入服务企业、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大局,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执法司法机关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日、企业家活动日等形式,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全国质量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重点组织好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劳动保障、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多领域专项普法活动,加大市场主体普法和政策宣传力度,扩大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引导全社会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助力各类市场主体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直有关部门)


(五)开展全民塑造营商环境的全媒体宣传活动。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推动各级报社、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融媒体中心开辟普法专题专栏专版,打造“报、网、端、微、屏”一体化传播体系,广泛开展专家讲法、媒体说法、热线询法、电台播法、信息送法、“指尖”普法等活动,整合公共场所LED屏、触摸屏、户外大屏、公共交通电视屏等资源,展播营商环境海报、标语和动漫微视频,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共同价值追求。(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


(六)开展营商环境法治护航的专项治理活动。把专题普法活动与行业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和诚信主题宣传实践活动,指导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探索建立企业普法、守法和用法清单,积极培育以法治文化为基础的企业文化。聚焦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开展重点领域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等行动,深化各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损害企业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直有关单位)


四、加强领导,确保专题普法活动落实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营商环境专题普法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专题普法活动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年度述法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和宣传方案,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努力形成上下协同、内外协作的良好宣传格局,持续推动专题普法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做好结合文章。要将专题普法活动与省委“三抓三促”“主动创稳”“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结合起来,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结合起来,不断丰富载体、创新形式,着力增强宣传广度、教育深度和治理厚度。要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精心组织策划,广泛宣传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实践成果和创新做法,将活动持续引向深入。


(三)靠实普法责任。要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普法需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企业、贴近市场主体,确保每月有活动、每年有提升。各市州要将专题活动情况作为“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法治督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定期督导检查、指导推动。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资源整合,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确保专题普法活动责任落实、任务压实、效果抓实。


各地各部门做法经验及成效,请及时反馈省司法厅。


甘肃省司法厅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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