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给排水(集团)有限公司、白银丰利德工贸有限公司、靖远天幸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乌兰分公司等3户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均已届满,且当事人均未依法申请延续。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注销手续,并在网站进行公示:(一)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之规定,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白银市给排水(集团)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SC10662040200430)、白银丰利德工贸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SC10662040200067)、靖远天幸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乌兰分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SC10162042100683)等3户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