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公共电子显示屏广告活动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2024-05-07 17:34

来源:市局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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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户外电子显示类广告设施运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电子显示屏广告宣传活动,牢牢把握广告内容正确导向,现就户外电子显示屏、流动字幕屏等广告设施安全播放广告活动提醒告诫如下:

1.严禁利用或者变相利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党的二十大相关决议、党的二十大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发布商业广告;

2.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发布商业广告;

3.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发布商业广告;

4.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发布商业广告;

5.严禁发布各类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含有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等内容的商业广告;

6.严禁发布歪曲历史制造噱头、吸引眼球,挑战公序良俗、伤害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感情的商业广告;

7.严禁发布含有淫秽、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等内容的商业广告; 

8.严禁发布卖惨、炫富、恶搞等利用低俗庸俗媚俗内容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商业广告;

9.严禁发布煽动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等违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商业广告;

10.严禁发布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以及使用不规范中国地图的商业广告;

11.严禁使用“特供”“专供”等违法违规广告宣传用语;

12.严禁发布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商业广告;    

全市户外电子显示类广告设施运营单位、产权单位要牢固树立广告主体责任或电子显示屏管理者责任,认真落实好以下事项:  

(一)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广告发布审查制度、安全播放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工作制度。

(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广告发布要始终坚持把社会公共利益放在首位,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甘肃省广告管理条例》以及当地电子显示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发布的广告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清理自身存在的违法违规广告内容,主动减小影响。

(三)增强安全播出意识。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执行播放活动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认真仔细开展户外电子显示屏设施网络安全自查工作,切实提高播放设施技防保密强度,对通过网络控制播放视频的设备,必须对所用网络、网址、端口等严格保密,并做好相关网络技防升级,严防黑客入侵,插播非法广告。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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