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甘肃省专利资助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7 16:03

来源:市局商标专利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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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专利资助政策的引导作用,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促进全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专利资助办法》(甘市监发〔2021〕203号),我局决定启动2022年度甘肃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白银市的自然人。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资助申请人应为专利申请时第一申请人。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每件一次性资助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缴有关费用的专利,不予资助;此处官方规定费用仅指: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实质审查费、复审费,说明书附加费、权利要求书附加费、优先权要求费和印花税,不含著录事项变更费、恢复权利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延长请求费、副本证明费、年费及滞纳金。

(二)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香港标准专利及澳门、台湾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资助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

(三)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资助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

(四)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请,至今维持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已享受省局4000元资助的除外),每件一次性奖补10000元,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缴有关费用的专利,不予奖补。

三、工作程序

(一)资助申请人2022年6月20日前登录甘肃省保市场主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ssczt.cn)“不来即享”模块,注册后线上提交申请信息。

(二)资助申请人输入的中国专利号必须为13位,不需输入字母“ZL”,并且不能包含“.”。

(三)资助申请人可上传该专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缴费信息的网页截屏,代替缴费发票。

(四)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甘肃省专利资助办法》,对辖区内申报的资助项目进行初审,并确定初审合格项目的资助金额。

联 系 人: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专利监管科  关文杰

联系电话:0943-8660637

技术支持:丝绸之路港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亮   

联系电话:028-85318377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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