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白银市联席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白市联办发(2022)2号)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双随机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抽查部门
发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配合部门:统计部门 人社部门 商务部门
二、时间安排及组织方式
(一)时间安排
2022年8月开始至2022年10月底结束。
(二)组织方式
1.本次抽查工作,以属地监管为原则,采取市级下达抽查计划,县区级相关单位接收计划并组织制定联合抽查任务,开展现场检查,监管方式为专项检查。
2.配合部门应根据部门检查事项提前建立本部门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两库”,接受发起部门邀约后,及时对接发起部门所建“两库”,共同参与摇号匹配,开展检查工作。
三、抽查对象及比例
本次抽查对象为2022年6月30日24时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报送并公示2021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抽取检查对象时应100%运用企业风险分类结果,抽查比例不低于3%。
四、检查内容
(一)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2021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制定任务时选择“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检查实施清单中检查内容选择“对企业年度报告的检查”。
(二)人社部门检查事项:劳动用工监管。
(三)商务部门检查事项: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报告的行政检查。
(四)统计部门检查事项:规上工业服务业企业限上商贸联网直报平台数据质量情况的行政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抽查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要做好对各县区联合抽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注重总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抽查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规范有效推进。建立监管对象库前要结合前期抽查情况,防止重复检查。抽查检查应全部使用移动监管APP进行。抽查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请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务于11月15日前,将抽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信息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
附件:2021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情况统计表
白银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2年8月22日
附件
2021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抽取 数量 (户) | 检查 数量 (户) | 录入 检查 结果 数量 (户) | 列入 经营 异常 名录 企业 (户) | 列入 黑名单 企业 (户) | 后续 立案 查处 企业 (户) | 处罚 金额 (万元) | 移送 司法 机关 企业 (户) |
备注 | 检查过程中,被抽取的企业出现注销或外迁的,在该栏目中予 以注明,确保抽取数量与检查结果数字相一致。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