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学习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培训。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市场监管所正副所长,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全体干部以及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讲解人员以案释法对消保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重点条文作了深度阐述,再次明确了受理处理消费投诉举报的法律依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并对该条例中关于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一老一小”、“霸王条款”、“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强制搭售、自动续费等相关亮点条文进行了解读和剖析;就全国12315平台ODR 机制效能提升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结合典型案例多角度、多维度强调在日常处理投诉举报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懂流程、会操作,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流程,依法依规处置消费投诉举报,并对“诉转案”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有效提升市场监管维权执法效能。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履职能力,为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和构建和谐公正的消费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