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3月5日-8日开展的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春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督导工作为契机,深入三县两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同时对食品安全总监及安全员进行抽查考核。旨在督促校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考核机制。制定了考核方式、考核标准、考核频次等;考核结果与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和餐饮企业的信用评级挂钩,同时针对不同层次的从业人员设定不同的考核要求,尤其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加强监督和考核,做到关口前移。
开发“白银市食品安全人员考核管理平台”。考核平台具备人脸识别和身份识别等互联网技术,同时拥有大量的食品安全题库。可以在线下考点集中考核,也可以通过移动端进行现场考核,确保了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开以及专业度,避免出现作弊现象。此次督导共抽查考核食品安全总监及安全员395人。
依托考核平台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大数据信息库。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指导各学校(幼儿园)食堂依法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及安全员的设立需有学校正式下发的任职文件并公示。同时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监及安全员建立大数据信息库。信息包含了食品企业基本信息,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岗位信息、健康信息以及培训考核信息等。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4年第4号)。对抽查考核不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公布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果公布7个工作日内组织补考。补考不合格人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对未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主要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主体责任的经营单位,其从业人员不得上岗,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