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一线】人民路市场监管所多措并举筑牢散装食品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4-05-28 15:06

来源: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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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散装食品销售行为和市场秩序,加强散装食品安全监管,解决散装食品销售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近期,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路市场监管所开展了散装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散装食品经营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散装食品质量安全。   

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以食品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小食杂店等经营散装食品品种较多的场所为重点,认真检查散装食品的进货来源,查看供货者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购货凭证(电子一票通),要求散装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严禁购进无合法来源或者不可追溯来源的散装食品和食品原料,切实做到销售的散装食品可追溯,把好散装食品进货关。

加强销售过程管控。在现场检查中,督促指导散装食品经营者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经营许可证且亮证经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重点检查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是否使用加盖容器盛放;是否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销售有保温、冷藏或冷冻等温湿度控制要求的散装食品,是否配备与其经营的散装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在显著位置显示温度,散装食品是否达到分类分架、离墙离地的储存标准,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范;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现场整改,确保散装食品销售过程安全放心。

规范标签标识信息。在检查中积极指导督促经营者在散装食品容器、外包装、档口上规范真实标注散装食品标签,并确保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必须与生产者在出厂时标注的日期一致,经营者重新分装销售的需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原合格证,并定期检查散装标签内容是否规范,让散装食品亮出“身份证”。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严格落实《甘肃省散装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定期检查待售散装食品、库存散装食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该所共检查散装食品经营主体98户次,对发现索证索票不完善、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下一步,该所将持续开展散装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散装食品监管工作,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散装食品违法违规销售活动,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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