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黑心秤”不可为
【案情简介】
2023年9月12日,消费者何某某通过全国12315投诉举报热线投诉:消费者在靖远县美食城对面烤红薯摊位多次购买烤红薯,发现分量不足,现请求查处。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靖远县乌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消费者投诉的问题属实。检查发现该摊点所使用的计量秤未按照规定进行年检,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没收。
【案例评析】
小计量、大民生,计量准确关乎百姓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上述案例中摊贩使用的计量秤违反了公平公正原则,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二:“四舍五入”不划算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10日,消费者党某某通过全国12315投诉举报热线举报:消费者在靖远钟鼓楼附近某服装城给孩子买衣服,小票显示应收51.5元但该处实收52元,投诉人认为不合理,现要求该处给予合理解释并出示收费依据。(注:有小票)
【处理结果】
接到举报后,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该服装城现场检查。经查:消费者举报的问题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予以行政处罚。举报终结。
【案例评析】
做生意,最该讲究的是诚信,最该保护的是口碑。虽然看似就是几毛钱,但多次的“反向抹零”,已涉嫌欺瞒消费者。从公平交易的角度来讲,商家“反向抹零”,是收取超出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值的额外费用的行为,性质上与缺斤短两无异。“反向抹零”抹掉了经商的信誉。拒绝“反向抹零”,不是斤斤计较,而是为了公平公正,更是维护正常的消费环境。
案例三:诚信经营 拒绝虚假宣传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21日,消费者苏某某通过全国12315投诉举报热线投诉:消费者通过快手平台在购买该处的胡麻油,包装上标注,长期食用可起到健脑益智、降血压、预防血栓形成,延缓衰老,抑制癌症的发生与转移等功效,涉嫌虚假宣传,现投诉人要求退货,且该产品为预包装产品,但标识只有JY经营许可证,没有SC生产许可证,要求商家给予合理解释。有支付凭证。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靖远县东升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理。经查:消费者投诉的问题属实。靖远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靖市监罚【2023】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行政处罚。一、警告;二、没收食用油标签365张;三、没收违法所得3465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款合计8465元。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级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该案是一起典型的食品虚假宣传案例。经营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通过该案例,警示经营者或者提供服务者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诚信守法经营,杜绝此类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