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出台,部分抗病毒药品成为社会关注和消费者购买的热门商品。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药店的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价格秩序。连日来,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药店开展了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药品经营单位是否落实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药品经营单位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得进行实名登记报告,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不查验进店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二是督促零售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三是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尤其是零售药店务必做好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资的质量管理,确保购进的产品资质合法、上游供货企业资质齐全合法,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做好购销、储运、陈列管理,尤其是冷链药品、阴凉储存药品的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四是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尤其是零售药店务必积极组织购进疫情防控常用药品、抗原检测试剂和其他疫情防控药械产品、消杀产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保障市场供应。
执法人员要求药品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购药需求。
截至目前,该局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45家(次)。通过专项检查,切实消除了药品市场安全风险隐患,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