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注销手续,并在网站进行公示:(二)食品生产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之规定,经核查白银市润丰银西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者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现依法对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注销,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2日),自注销之日起不再具有食品生产资质。具体信息见公示表。
特此公告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4日
白银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企业情况公示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住所 | 生产地址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注销原因 | 备注 |
1 | 白银市润丰银西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炒瓜子] |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南区开发区工业地产1期 |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南区开发区工业地产1期 | SC11862040000053 | 2021/12/13 | 2026/12/12 | 主体资格依法终止 | 平川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