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SD01/2021-00742 生成日期: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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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市政府部门 发布机构: 白银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白银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市政府部门
发布时间:2021-03-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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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着力推进我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白银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立案》要求,现就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切实维护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和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二、抽查事项

  2021年,确定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双随机”抽查行政权力事项14项,主要为对生产、加工、经营清真食品的监管,对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监管,对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的监管,对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监管,对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管,对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的监管,对在寺观教堂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监管,对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的监管,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监管,对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的监管,对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监管,对设立宗教院校的监管,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监管,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管。

  对于双随机抽查事项,能够内部联合抽查的要内部联合抽查,能够部门联合抽查的要部门联合抽查。

  三、抽查主体

  抽查主体为白银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具体由各职能科室组织实施。

  四、抽查人员

  按照委机关建立的“四库、一细则”,(抽查工作计划库、抽查事项清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对实施检查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按相关要求依法回避。组织抽查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各县区民宗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的差旅费由原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

  五、抽查对象选择

  按照委机关建立的“四库、一细则”,(抽查工作计划库、抽查事项清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查检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检查对象在甘肃省协同监管平台随机选取,各县区民宗局要及时更新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于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对象名录库调整信息(主要包括新增检查对象,已取消检查对象及本月已开展过检查对象信息)报送市民宗委政策法规科。

  对同一检查对象原则上不重复检查。即同一检查对象被不同层级的民宗部门部门抽取,对该检查对象仅实施一次检查,避免多头布置。有省、市组织开展的抽查中涉及到大排查、大督查、大检查的监管对象,各县区已经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完成检查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检查,将专项行动中的检查结果录入相关工作平台。若还未实施检查的,应当将专项行动和不定项抽查结合起来一并检查,避免多次重复检查。

  六、抽查内容

  根据不同检查事项,各业务科室要组织制定相关监督检查工作指引,政策法规科要做好各项工作指引的法治审核,经委相关会议审定后,委机关各科室要根据工作指引开展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形成执法卷宗,承担执法的具体工作人员在检查完成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数据录入“互联网+监管”“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进行公示。

  七、抽查比例及频次

  随机抽查安排在4-11月份进行,委机关各科室根据检查事项确定最佳检查时间开展抽查工作,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不定向抽查被检查对象抽取比例不低于检查对象名录库问题3%,定向抽查被检查对象抽取比例依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应当不低于检查对象名录库问题10%,对于社会热点问题,省、市安排的重点整治工作,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的监管对象可以实施100%全面检查。

  八、抽查结果应用

  1.规范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禁有罪不移、以罚代刑。

    2.强化结果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信用·甘肃” “互联网+监管”及白银市人民政府网站委子板块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要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

    3.注重结果分析。依托综合监管平台,建立数据收集、综合分析和研判制度,通过数据监测、挖掘和比对分析,掌握民族宗教领域违法活动特征,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九、检查档案管理

  委机关各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白银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随机检查的启动、检查过程、问题反馈、整改情况等全部过程形成书面材料,做到检查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各单位、各科室要于12月底前将双随机检查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形成执法检查案卷,报市民宗委政策法规科审核后存档。

  十、工作要求

  委机关各科室及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做好各自监管领域抽查检查的业务指导、建库、督查、数据统计等,要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不得违规操作,随意更改检查结果,确保全面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任务。

  各县区要配合做好市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于20214月底前报市民宗委。市民宗委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督查情况将进行通报。

  联 系 人: 市民宗委政策法规科 李兆元

  联系电话: 0943-8534186

  

  附件:白银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附件下载:

202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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