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SD01/2020-02267 | 生成日期: | 2020-07-20 |
文 号: | 关键字: | 事项,工作,承诺,证明,告知 | |
所属机构: | 市政府部门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市民宗委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工作实施方案 | |
信息来源:市政府部门
发布时间:2020-07-2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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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的政务服务事项,不断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全面开展告知承诺制工作,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努力打造“无证明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为导向,聚焦影响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 精准施策、强力推进。 ——坚持高效便捷。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着力点,优化服务流程,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梳理完善政务服务办理指南,让群众和企业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得便利。 ——坚持统筹协作。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按照信用体系建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证照分离”等具体要求,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衔接配合,发挥和运用好各项制度的叠加效应。 ——坚持全面有序。以民族宗教领域服务事项为重点,积极稳妥组织工作,确保本系统内工作全面推开,推进依法有序、风险总体可控。 (三)工作目标 3月31日前,在中国白银门户网站市民宗委子栏目公布涉我委实行证明事项告短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6月30日前,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证明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 二、工作范围 按照《白银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证明事项清单》中确定的我委的证明事项,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证明事项外,结合工作实际全面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证明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实行动态调整。 三、适用对象 本方案所指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级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机构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材料。本方案所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事项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梳理。行政审批服务科和各业务承办科室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梳理民族宗教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事项办理条件,确定清理范围,摸清办事事项证明材料底数。 (二)确定告知承诺适用对象,明确“哪些人”可以承诺。实行普遍承诺制,对已经公示可以实行承诺的事项,申请人均可采用承诺制。申请人有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承诺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 (三)梳理确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明确“哪些事”可以承诺。以中央层面设定的《“证明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为依据,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确定委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科学编制告知承诺事项清单。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在能够实现信息共享核验的基础上,原则上均要纳入告知承诺事项清单。 (四)细化证明事项承诺目录,明确“哪些证明”可以承诺。对列入承诺事项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所需的具体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梳理,列清其中可以用承诺代替证明的材料目录,切实明确该项依申请类别行政许可事项中具体哪些证明材料可以用承诺代替。 (五)修订证明事项告知文书,明确“是否知晓”的问题。对相关证明事项的一次性告知书进行修订,对证明事项材料目录进行调整,着重突出其中可以用告知承诺代替的证明事项,以醒目方式进行提醒并要求申请人签字,确保申请人全面知晓。 (六)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明确“怎么操作”的问题。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对其中已经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明确办理步骤及办理流程,及时修改制作完善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七)制作告知承诺规范文书,明确“怎么承诺”的问题。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在政务服务网上公示,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 (八)建立核查工作制度,解决承诺“是否真实”的问题。针对承诺证明事项特点,承办业务科室、相关事中监管以及事后监管的科室通过国家数据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对申请人承诺证明材料进行核查。 需要现场核查的,可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核查,或采取其他核查措施。核查结果及时归入事项办理卷宗档案。 (九)开展承诺制工作落实专项检查,解决承诺制“是否落实”的问题。委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委各科室落实告知承诺制情况的专项检查,采取定期全面检查或随机抽检的方式开展监督,确保工作开展落实到位。在政务服务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网络申诉等投诉渠道,告知申请人申诉途径。 (十)进行联合失信惩戒,切实解决好“承诺欺诈”问题。委各业务科室要将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承诺欺诈”情况报送委行政审批服务科进行汇总,由委行政审批服务科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事项的,依法撤销相关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并将情况报送白银市“诚信红黑榜”公示,最大限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风险。 (十一)完善部门承诺责任,切实明确“怎么负责”的问题。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出现问题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区别对待。对委机关工作人员有较大失误造成较大以及以上后果的,依照党纪政纪进行问责。对因客观原因、系统风险等造成核查不及时、不到位,导致承诺事项出现较大以下问题和损失的,由委党组会议研究后,可以进行免责处理。 五、责任分工 (一)办公室。负责委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相关服务保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我委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指导和督促,做好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方案、告知承诺书模板制定;网站对外公示;信息录入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三)承办业务科室。决定是否对申请人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实施告知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行政审批事中监管工作;及时向行政审批服务科报送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信用信息;指导县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业务科室开展事后监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开展告知承诺制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委机关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委工作方案中明确的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合理安排进度、精心安排实施,大但探索创新,积极推进我委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地见效。 (二)做好工作衔接。政策法规科对照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办事服务事项,检查校对本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使二者在证明材料名称、行政层级和事项类型等内容上相同;在政务服务综合平台上“材料名称”栏标注“实行承诺制”字样,并重新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等,做好与全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有关的政策、制度和措施间的衔接工作。 (三)激励担当作为。将开展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纳入委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按照《甘肃省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落实好容错免责等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充分调动和激发委机关全体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网络新媒体等平台,结合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良好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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