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372A/2022-167720 生成日期: 2022-01-10
文       号: 关键字: 养老,服务,民政部,机构,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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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举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专题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1-10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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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户网站] 10时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网站将进行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12-30 08:51]

[贾维周]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民政部专题新闻发布会。因疫情原因,本次发布会采取线上方式进行。2019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的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该标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贯彻实施准备工作,近年来,民政部在总结提升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经验的基础上,又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行业标准,推动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 [12-30 10:00]
[贾维周] 今天,我们邀请到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张时飞同志,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同志,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党委书记、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甄炳亮同志,请他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请李邦华副司长介绍有关情况。 [12-30 10:01]
[李邦华] 养老服务业是关系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标准化工作是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12-30 10:01]
[李邦华]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关爱老年人,强调要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作出系列决策部署;2021年10月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了实施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的要求。 [12-30 10:01]
[李邦华] 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技术委员会近年来持续加大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力度,其中2019年12月27日批准发布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是养老服务业的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也是第一个服务业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的基本要求、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护、管理要求等内容,划出了养老机构服务的安全“红线”,养老机构必须遵照执行。 [12-30 10:02]
[李邦华] 为了让养老机构做好充分准备、顺利过渡到强制性标准要求,《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设置了两年的过渡期。过渡期中,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技术委员会指导各地养老机构积极对标整改,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取得较好成效。后天,也就是2022年1月1日,《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即将生效实施。 [12-30 10:03]
[李邦华] 为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的贯彻实施,我们组织发动各方力量,总结提升“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经验,围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所提出来的基本要求和防噎食、防食品药品误食、防压疮、防烫伤、防坠床、防跌倒、防他伤和自伤、防走失、防文娱活动意外等“九防”要求,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前期已发布过一批,主要包括:2019年12月发布的涉及安全标志内容的《养老服务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涉及防压疮的《养老机构预防压疮服务规范》、2021年3月发布的涉及防噎食、误食等的《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 [12-3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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