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372A/2022-141149 生成日期: 2022-09-13
文       号: 市民函[2022]17号 关键字: 服务,养老,农村,老年人,建设
所属机构: 市民政局 发布机构: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033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9-13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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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文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作了深入研究分析,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具有重要借鉴作用。经商市司法局、市卫健委,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进展和成效

近年来,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协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政策制度不断健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建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制定出台《白银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白银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市民政局发挥牵头作用,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白银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改造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白银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白银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卫健等部门也配套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在养老设施规划建设、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健康保障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要求,为全市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在县区层面,2021年开始建设5个县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主要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文娱、助餐、助浴、康复照料等服务。目前,白银区、靖远县已于去年正式建成运营,会宁县、景泰县、平川区今年也将投入运营。在乡镇层面,积极打造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抓住2022年省政府为民兴办实事的机遇,谋划建设了集临时托养照料、休闲娱乐和助餐助浴等基本生活服务为一体的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4个(靖远县2个,会宁县、景泰县各1个)。“十四五”期间,共规划建设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0个,到2025年,全市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占比达到50%,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在村级层面,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康复理疗、爱心理发、助餐服务等基本养老服务。2020年以来,新建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21个,目前,全市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达到528个,覆盖75.2%的村。努力补齐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短板,在指导完善农村老人互助幸福院功能的同时,2021年筹措资金140万元,在白银区四龙镇开展农村养老示范镇建设,积极探索“村级运营、乡贤助力、群众互助”服务模式,为全市农村养老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是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以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开展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补助标准,为其提供助洁、助医和日间照料等上门服务,累计发放补贴资金334万元;为全市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提供以“三个一”(每周搞一次卫生、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月理一次发)为主要内容的家庭养老照护服务,有效解决了“视觉贫困”问题;从2020年开始,下拨资金140万元,为496户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今年,市政府将“提高74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标准”纳入为民办实事,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经济困难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孤寡独居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二、存在问题和工作安排。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还存在政策制度不健全,设施建设有短板,保障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建设需要完善等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推动解决。

一是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到2022年底前,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确保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实现县级全覆盖。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将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均衡配置,有序建设。支持在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中配备护理床、护理设备、康复性活动器材、日常医疗设备、辅助性医疗康复设施以及文娱活动类设备等。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和举办农村幸福互助院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鼓励地方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水平,建立健全与服务保障水平相挂钩的奖补机制。

二是聚焦重点人群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重点增强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满足县域内失能特困人员的照护需求,为其他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同时在县域内发挥服务辐射示范作用。发挥乡镇敬老院支点作用,盘活设施资源,增强运行活力,赋予区域性养老服务和指导中心的职能,实现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老年协会等作用,依托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健全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措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村委会成员、驻村干部、民政专员、专业社工、志愿者、亲朋邻里等开展定期巡访工作。合理确定巡访频次,结合实际采取电话(视频)问候、上门访问等方式开展巡访。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掌握农村老年人基础数据,持续指导各地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为健全农村养老服务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督促家庭成员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发现重大风险隐患时,第一时间向巡访对象的赡养人(扶养人)通报,督促及时妥善处置,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必要时协助其向有关方面申请紧急救援。加强巡访制度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等制度的衔接。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止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三是积极做好农村医养结合工作。探索将乡村的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和乡镇卫生院毗邻建设,支持乡村医疗机构直接为乡村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在农村养老机构设置卫生室和护理站,派驻医护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推行养中有医。发挥村卫生室基础作用,对农村重点人群实行签约服务。通过签约,为居家不便的老年人由村医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有针对性的对这些家庭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体检、健康管理服务,方便农村老年人的看病就医,提升农村老年人健康意识和自我健康的管理水平。 

四是传承孝老爱亲家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营造孝老爱亲的社会氛围,引导子女要“常回家看看”,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和情感慰藉。宣传孝老爱亲家庭典型,增强家庭孝老爱亲责任,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充分发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以及“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作用,积极开展农村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及志愿者活动,营造依法保障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指导协调成立村级党员志愿服务队,与困难老年人结对帮扶,为老年人解决衣食住行等生活困难;探索组建由留守妇女组成的孝心护理员队伍,使农村留守老年人有笑脸、留守妇女有收入、留守儿童有关爱;村卫生室、理发店、小超市、私人营运车辆发挥各自特点,为老年人开展助医、助行、理发、送货上门等服务,实现农村老年人“小事不出门、小病不离村、难事有人帮”。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白银民政事业发展!

 

联 系 人:宋秉乾

联系电话:8236221

 

 

                                 白银市民政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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