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3992/2023-00001 生成日期: 2023-01-10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工作,政务,情况
所属机构: 市粮食和储备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白银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粮食和储备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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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要求,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对照落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主动公开。按照政务信息工作要求,凡是应当公开且不涉密的,一律主动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一是开展政策解读情况。积极转发和解读对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及相关解读类信息。二是回应关切情况。健全完善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公众普遍关切的涉及粮食和物资储备类问题及时回应、有效引导,提升政府公信力、增强社会凝聚力。三是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协提案。四是财政资金公开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2022年我局及时公开财政决算、预算情况,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五是部门信息和粮食安全发布情况。2022年,我局共上传、发布各类信息110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1条。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件,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全部对外公布,明确了公开依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和公开范围等。建立白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三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先审核后发布机制,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本年度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0件、废止数量0件。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更新发布我局政务信息,力求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持续加强我局网站的维护管理工作,强化网站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维护,突出我局的工作特点,反映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工作动态。

监督保障为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对局属单位也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逐步完善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做好日常政务信息的接收与报送;督促各科室做好政务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负责及时上报;统筹做好与政务公开相关的政策解读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足,机构和人员队伍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

改进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建设,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优化网站相关栏目的设置,使之成为我局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三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多样化的公开形式,并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四是要继续做好留言、咨询、投诉和网上申请等受理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通过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baiyin.gov.cn/slshcbj/zfxxgknb/art/2023/art_78264538054f4ff89407e5346a0f0313.html)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白银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兰州路111号,邮编:730900 ,白银联系电话:0943—8221533,传真:0943—8256169,电子邮箱byslshwzc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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