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3992/2024-00029 生成日期: 2024-11-26
文       号: 关键字: 检验,扦,粮食,质量,样品
所属机构: 市粮食和储备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白银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政策性粮食质量交叉检验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粮食和储备局
发布时间:2024-11-26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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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白银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要求,进一步加强政策性粮食的管理和监督,推进粮油质检机构一体化运行,切实提高各监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决定开展政策性粮食交叉检验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各县区发改局负责本县区储备粮(省级储备粮除外)样品的扦样,市局负责市级储备粮的扦样。本次样品采取交叉检验方式由市县两级检测机构承担(详情见附件1)。     

二、扦样原则

扦取辖区内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储备的市县级储备粮。扦样检验要求按照《政府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大型房式仓和圆仓(含筒式仓)等均以不超过2000吨为一个检验单位,分区扦样。圆仓以扦样器能够到达的深度为准计算粮食代表数量。对大于2000吨的货位,扦样时不得与2024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扦样区域重复。扦样按照1个仓房1个货位1份样品(一式2份,每份不少于2千克)进行。

三、检验与判定

检测指标包括质量指标和品质指标。具体为色泽气味(GB/T 5492-2008)、容重(GB 5498-2013)、不完善粒(GB/T 5494-2019)(生霉粒、生芽粒单独统计)、杂质(GB/T 5494-2019)、水分(GB 5497-1985第二法或GB 5009.3-2016第一法);面筋吸水量(GB/T 5506.2-2008、GB/T 5506.4-2008)、品尝评分值(GB/T 20571-2006)。检验结果依据《小麦》(GB 1351-2023)、《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20571-2006)判定;质量指标中有一项不达标,结果判定即为不达标,品质指标根据判定规则判定为宜存、轻度不宜存、重度不宜存。

四、工作要求

扦样工作从2024年11月11日开始,于11月18日之前将《粮食质量交叉检验扦样登记表》(见附件2)、《粮食质量交叉检验样品登统表》(见附件3)各1份,随样品送承检机构。白银区以9月份所送样品为准,不再重复扦样。检验结果汇总表(附件4-7)及分析报告于2024年12月2日前报市局。

联系人:刘双军  李嘉奕  

联系电话:18993972991  1819432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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