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3992/2022-00004 | 生成日期: | 2022-04-01 |
文 号: | 关键字: | 检查,粮食,粮油,库存,问题 | |
所属机构: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发布机构: |
2022 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实施方案 | |
信息来源:市粮食和储备局
发布时间:2022-04-01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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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粮食购销监管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力配合市纪委监委继续做好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强化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进一步消除粮食库存风险隐患,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物质基础。按照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肃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开展 2022 年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甘粮检﹝2022﹞5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 2022 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被检查企业承储的省、市、县三级储备粮(油),以及被检查库点存储的商品粮(油)库存。 (二)检查内容。 1.库存粮油数量情况。检查粮油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油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粮油库存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与实际库存对应相符、账务处理合规以及库贷挂钩情况。认真核查账实不符、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等问题线索,并严肃查处。 2.库存粮油质量情况。重点对列入检查范围的库存粮油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并扦样检验部分仓房(货位)储存粮油符合国家质量、储存品质和食品安全标准情况;认真核查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情况。 3.储备粮油轮换管理情况。重点对 2021 年度省、市、县三级储备粮油规模落实及轮换情况进行检查,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是否存在以陈顶新、转圈轮换、未经批准擅自超架空期、虚假轮换骗取财政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 4.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收购环节。重点检查粮食收购质价等政策规定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多扣水杂”“不执行收购质量标准”“验收和实际等级不符”“压级压价”“虚开结算凭证、虚增粮食重量、虚构交易”“打白条、拖欠售粮款”“入库检斤凭证造假”等问题。库存环节。重点检查库存粮食管理情况,对执行粮油定期质量检验、质量档案管理、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和检化验仪器设备配置等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动用”“违规盗卖”“霉烂变质”“虚报损耗”等问题。销售环节。重点检查政策性粮食出库情况,是否存在“销售出库未严格执行检验制度”“出库检斤凭证造假”“出库难”“违规处置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粮食”“违规处置定向销售政策性粮食”等问题。 5.发现问题整改处置情况。现场核查涉粮专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对已整改的问题相关制度措施是否执行落实到位,是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屡查屡犯;对尚未整改的问题是否建立台账抓紧整改,严格检查整改力度和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全面准确依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是否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置。 二、检查工作总体安排 (一)库点选择。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统筹考虑既往检查发现问题、粮食性质、布局、储存年限等因素,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综合选取检查库点,既要最大限度发现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又要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总体情况。 (二)检查比例和要求。 1.数量检查比例。检查省、市、县三级储备粮(油)的数量不低于全市储备粮(油)总量的40%。对检查的库点,库内所有粮(油)要逐仓逐货位进行全链条全覆盖式检查,并加强关联检查、区域协查,深挖深层次问题和腐败问题线索。 2.质量检查比例。以入库现场感官检验为主,重点检查库存粮油外在质量品质情况。根据被检查企业库存粮食性质、品种、年限等因素随机选取扦样货位,优先扦取2021年玉米样品;同时选择外观质量差、与质量档案明显不符、质量存疑的货位进行重点扦样检验并单独反映。原则上1个被检查粮食库点扦样检验3个货位左右,1个被检查油脂库点扦样检验5个油罐左右;每个货位(油罐)扦取1个样品送检。扦样人员填写样品编号时,务必与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软件中对应货位的编码保持一致。扦取的样品由省粮油质量监督检验所统筹组织检测质量、储存品质、主要食品安全指标(食品安全指标按样品数量10%掌握,重点检验2021年国产玉米)。粮油质量检验机构要严格执行质量检验有关规定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检验工作完成后应认真核对检验结果,确保每个货位扦样信息与检验结果准确匹配,并按规定要求报送至省粮食和储备局。对复核确认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的粮食,省粮食和储备局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规定处置。扦样检验要求按照《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扦样检验工作方案另行发文通知。 3.软件使用。为提高检查效率和准确性,本次粮油库存检查使用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应用软件,分解登统、检查数据录入、结果汇总等均通过软件进行操作。 三、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一)检查时点。以2022年3月31日为检查时点,并以检查时点库存统计数据进行分解登统。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及市州督查、省内交叉重点检查、国家有关部门抽查、总结上报和问题整改等6个阶段。 (二)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3月31 日前,各县(区)发改局(粮食和储备局)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本地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做好粮油库存分解登统、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督促企业做好账务资料整理、货位平整、粮食和油脂检查扦样工具准备等迎检工作。对外省储存我市的粮(油),各县(区)发改局务必于3月31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市粮食和储备局,由市局上报省粮食和储备局统一办理委托检查手续。 4月10日前,各县(区)发改局(粮食和储备局)完成辖区内粮油库存分解登统,并提交市粮食和储备局审核。省、市、县三级储备粮(油)和承储政策性粮食的地方企业商品粮(油)统计库存,由统计报账单位通过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应用软件进行分解登统,并报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逐级审核。跨省份储存粮(油)统计库存,由委托方负责分解登统。 2.企业自查和市级督查。4月15日前,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承储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库存检查要求开展自查,维护好企业基础信息和货位(油罐)信息,并对自查结果认真审核,对自查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由县级主管部门督促整改。4月20日前,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的承储企业进行督导,检查省、市、县三级储备粮(油)的数量不低于全市储备粮(油)总量的40%。 3.省内交叉重点检查阶段。5月20日前,省粮食和储备局采取“统一抽调、混合编组、相互交叉、本地回避”的方式,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工作组,对被选择库点进行交叉检查。 4.国家有关部门抽查阶段。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派出联合工作组,随机选择部分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对各地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适时派出调查组进行重点核查。 5.汇总阶段。6月30日前,各县区发改局(粮食和储备局)将辖区内省市县三级承储企业自查结果汇总后,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7月5 日前,市粮食和储备局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汇总审核检查结果,编写检查工作报告,并报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6.问题整改阶段。市粮食和储备局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下发整改通知书,组织落实整改措施;用好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强化整改问责力度,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粮食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粮油库存检查是一项综合性执法检查,是强化政策性粮油库存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守住粮油库存安全底线的重要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管好“大国粮仓”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对涉粮事件的敏感性和警惕性,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下决心消除政策性粮食收储购销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要加强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检查合力,共同完成好全市粮油库存检查各项工作。为加强对全市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财政局和农发行白银市分行等 4 部门成立了白银市粮油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详见附件 3)。 (二)严格工作纪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组织协调好所辖区域内粮油库存检查的各项工作,确保市上有关部门部署要求落实到位。各检查工作组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以“组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检查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规范检查程序和手续,严格复核检查结果,不得篡改、隐匿、损毁检查原始记录和数据,确保检查工作深入细致,检查结果客观公正,经得起检验。检查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借检查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要按照国家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保密措施,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要坚持“最严标准”对涉粮问题和案件进行查办,坚决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绝不姑息纵容。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要建立检查发现问题通报机制,库存检查期间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市粮油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查实的案件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有力震慑。
联 系 人:朱宗亮 郝芳艺 联系电话:0943-8823335 邮 箱:byywk1234@163.com 白银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 年 3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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