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3992/2024-156049 | 生成日期: | 2024-08-01 |
文 号: | 关键字: | 粮食,收购,售粮,备案,质量 | |
所属机构: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白银市关于规范2024年夏粮收购行为的告知书 | |
信息来源:市粮食和储备局
发布时间:2024-08-01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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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粮食收购者、经营者、广大售粮农户: 2024年夏粮收购工作已经展开,为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售粮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全市粮食安全,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加强收购备案管理。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应当向所收购地的县(区)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以及仓储设施等信息,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 二、维护收购市场秩序。粮食收购者应当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利益;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打白条”;不得接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 三、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严格把控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四、积极促进节粮减损。粮食经营活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粮食经营者应学习掌握科学的储粮基础知识和必要的技术,减少粮食储存损耗。运输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减少粮食运输损耗。 五、增强售粮维权意识。广大农民朋友向粮食企业、粮食经纪人出售粮食,要增强维权意识,不要轻信他人给予高额收益的承诺,要做到“一手粮、一手钱”,做到粮出手钱到手,不轻信、不上当、不受骗。如委托他人代售粮食,要留存委托代售的书面证据,确保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今年的收购过程中,希望您能够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共同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粮食收购期间我们将联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大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如您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咨询及举报电话:0943-8823335或1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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