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SD01/2021-00109 生成日期: 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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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市政府部门 发布机构: 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章程》》《甘肃省草品种区域试验站管理办法》《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办法》的解读
信息来源:市政府部门
发布时间:2021-01-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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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章程》的解读
一、背景
为了推动我省草种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我省草种质资源保护和创新利用,保障育种者合法权益,2011年经甘肃省农牧厅批准,第一届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成立,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第一届委员会依据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制定了《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章程》和《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办法》,由甘肃省农牧厅一并下发各市州(甘农牧发〔2011〕419号)执行。从委员会成立到2016年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召开了2次审定会议,评审申报材料27份,审定登记16个新品种。
2016年,第一届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以及机构改革等因素,草品种审定委员会换届和审定工作暂停。2019年,我省林草机构改革完成,省林草局重新启动了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工作。经省林草局批准,今年4月份成立了甘肃省第二届草品种审定委员会。根据新形势下草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工作实际和省林草局《关于调整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的任务要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了《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章程》。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3.《甘肃省草原保护条例》;
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19〕14号);
5.《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甘林场函〔2019〕309号);
三、过程
2019年5月-6月,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以及省林草局确定的工作任务,组织修订了《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章程》,在征求全体委员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
2019年7月,在甘肃省第二届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上,对《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章程》进行了讨论,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后,于7月底上报了省林草局。
2019年8月-11月,《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章程》经省林草局下发到各市(州)林草部门进一步征求意见。
2019年12月初,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林草局关于各市(州)的反馈意见,组织委员再次进行了讨论修改,将讨论修改结果上报了省林草局。
2020年1月6日经省林草局局务会研究通过。
四、主要内容
《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章程》共六章,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目的和性质、任务、组织机构、委员、经费和附则。在原《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章程》基础上修改12条,增加3条,删除4条,维持3条不变。
第一章目的和性质,第一条至第二条说明了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成立的依据、目的和性质。
第二章任务,第三条至第七条规定了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的任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至第九条规定了委员会机构组成。
第四章委员,第十条至第十五条规定了委员会人员组成、任期、权利和义务等。
第五章经费第十六条至第十七条规定了委员会经费来源和使用范围。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规定了《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章程》实施日期。
关于《甘肃省草品种区域试验站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背景
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作为第一批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项目承担单位,自2008年以来,相继建成了高台、兰州、合作、庆阳4个国家级草品种区域试验站。为了加快推进我省草种质资源和草种新品种的保护利用,2013年开始,在省上相关专家参与指导下,由我站启动建设了永昌、安定、和政、夏河、天水、天祝、山丹马场、宝山台8个省级区域试验站,涵盖了我省黄土高原旱作区、高寒阴湿区、青藏高原和祁连山山地高寒区、河西灌区、南部温润区等不同生态类区,并开展了VCU测试、新品种选育以及栽培应用技术研究等工作,为全省草品种审定工作提供了第三方公益性试验平台。
2015年7月,《甘肃省草品种区域试验站管理办法》经省农牧厅发布实施。本办法明确和落实了责任,同时保障了区域试验工作经费,在强化区域试验工作领导职责上推进了一大步。2019年,我省林草机构改革开始,市县部分站点管理隶属问题一直不明朗,影响到区域试验站试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在林草融合的新形势下,省林草局对草品种审定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工作有了更进一步要求,原《管理办法》不再适应新形势下草品种审定工作需要。为了理顺我省草品种区试站工作管理渠道,保障草品种审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林草局对草品种审定工作和草品种区域试验工作的要求,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需要重新发布。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3.《甘肃省草原保护条例》;
4.《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规范》;
5.《草品种审定技术规程(GB/T 30395-013)》;
6.《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19〕14号);
7.《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甘林场函〔2019〕309号);
8.《甘肃省草品种区域试验站管理办法》(2015)。
三、过程
2019年5月-6月,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以及省林草局确定的工作任务,组织修订了《甘肃省草品种区域试验站管理办法》,在征求全体委员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
2019年7月上旬,组织召开了甘肃省第二届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对《甘肃省草品种区域试验站管理办法》进行讨论,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后,于7月底上报了省林草局。
2019年8月-11月,《甘肃省草品种区域试验站管理办法》经省林草局下发到各市(州)林草部门征求意见。
2019年12月初,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林草局征求到各市(州)的反馈意见,组织委员再次进行了讨论修改,并将结果上报了省林草局。
2020年1月6日经省林草局局务会研究通过。
四、主要内容
《甘肃省草品种区域试验站管理办法》共五章,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试验站管理、试验基本原则、试验结果汇总与使用和附则。原《甘肃省草品种区域试验站管理办法》共23条,修改3条,删除合并10条,增加3条,修改后为16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说明了《区域试验站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的范围及相关名词解释。
第二章试验站管理,第五条至第十条规定了草品种区域试验站建设规范、任务、试验要求及经费来源。
第三章试验基本原则,第十一条至第十二条规定了区域试验基本要求。
第四章试验结果汇总与使用,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规定了试验结果汇总与使用原则。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规定了《区域试验站管理办法》实施日期。
关于《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办法》的解读
一、背景
2011年经甘肃省农牧厅批准,第一届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成立,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第一届委员会依据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制定了《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章程》和《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办法》,由甘肃省农牧厅下发各市州(甘农牧发〔2011〕419号)执行。2016年,第一届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以及机构改革等因素,草品种审定委员会换届和审定工作暂停。2019年,我省林草机构改革完成,经省林草局批准,甘肃省第二届草品种审定委员会成立。第一次制定的《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办法》没有按照规范性文件发布,根据新形势下草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工作实际和新一届委员会任务要求,原《办法》过于简单,不能适应当前审定工作的需要,按照新《种子法》和有关草品种审定工作技术要求,重新起草了《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办法》,按照目前国家开展草品种审定的要求对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确保审定工作科学规范、公平严谨。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3.《甘肃省草原保护条例》;
4.《草品种审定技术规程(GB/T 30395-2013)》;
5.《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19〕14号);
6.《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甘林场函〔2019〕309号)。
三、过程
2019年5月-6月,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以及省林草局确定的工作任务,组织起草了《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办法》及配套技术文件《甘肃省草品种区域试验申请书》《甘肃省草品种审定申请书》《甘肃省草类品种推广目录申请书》《甘肃省草品种审定试验要求》,在征求全体委员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
2019年7月,在甘肃省第二届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上,对《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办法》进行了讨论,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后,于7月底上报了省林草局。
2019年8月-11月,《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办法》经省林草局下发到各市(州)林草部门进一步征求意见。
2019年12月初,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林草局关于各市(州)的反馈意见,组织委员再次进行了讨论修改,将讨论修改结果上报了省林草局。
2020年1月6日经省林草局局务会研究通过。
四、主要内容
《甘肃省草品种审定办法》共七章,三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申报条件、申请与受理、审定内容、审定和公告、附则7部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说明了《草品种审定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的范围及相关名词解释。
第二章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了委员会任务、组成及工作方式。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十条至第十七条规定了申报育成品种、引进品种、地方品种、野生栽培品种、草坪草品种、观赏类草品种,以及申请纳入甘肃省草类品种推广目录的品种应符合的条件。
第四章申请与受理,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区域试验、草品种审定和甘肃省草类品种推广目录申请与受理的程序。
第五章审定内容,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生态类、生产类、草坪草及观赏类草品种审定的相关内容。
第六章审定和公告,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委员会审定和公告的程序。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办法》的解释权和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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