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SD0124/2020-02890 | 生成日期: | 2020-09-17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市林草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 |
信息来源:市林草局
发布时间:2020-09-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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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林业和草原部门牢固树立“发展与保护并重”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严管林”的要求,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持续维护资源安全。一是把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作为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的重点,严格执行征占用审批制度,坚决遏制先占后批、只占不批现象发生。二是坚持“谁审批、谁颁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坚决遏制无证采伐、超限额采伐现象发生,不断规范了林木采伐工作。三是不断加大对乱砍滥伐林木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的社会稳定。 正如您所说,机构改革草原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能划归后,林业和草原部门执法任务变得更加繁重,就目前市林业和草原局而言,仅核定行政编制12名(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管理要求,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执法职能),执法人员少,队伍建设不健全,且随着森林公安体制改革,森林公安划转公安部门管理后,林业和草原的执法力量很大程度的被削弱。且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不在国家5个综合执法改革领域范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草原行政执法的高效开展。 下一步,市林业和草原局将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林业草原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网络培训,立足现有执法人员,建立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同时,充分发挥市、县(区)资源、林政和广大护林员作用,积极做好资源管护,对资源管护和执法过程中发现破坏林草资源构成刑事标准的,积极移送森林公安部门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待国家关于林业草原领域行政执法有明确的改革政策后,市林草局将积极配合市委编制部门,全面推进林草执法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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