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SD0124/2018-01860 | 生成日期: | 2019-05-13 |
文 号: | 关键字: | 绿化,建设,造林,生态,森林 | |
所属机构: | 市林草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 |
白银市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18—2020年) | |
信息来源:市林草局
发布时间:2019-05-13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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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市国土绿化步伐,着力打造山川秀美、绿色宜居美丽白银,特制定白银市国土绿化行动方案。 一、重要意义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加快打造天蓝、地绿、林茂、水净美丽白银的目标。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国土绿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但全市造林绿化工作与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的需求和建设美丽白银的期待、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有力支撑,是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建设美丽白银的时代要求,对与全国一道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发展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机遇,坚持“北御风沙,南保水土,中建绿洲”的造林绿化方针,按照人居小环境生态圈、城区大环境生态圈、都市屏障生态圈“三个圈层”和生态保护区、生态治理区、生态优化区“三个功能区”对全市造林绿化进行统筹规划和布局。农村造林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生态林与经济林发展并重,城市绿化坚持扩绿增绿为主,增加绿量与提升品质并重,以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为依托,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不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努力建设绿满城乡、人林和谐、生态宜居新白银。 三、总体目标 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的,以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整体功能、推进身边扩绿增绿为重点,通过实施重大绿化建设工程,基本实现实现天蓝、地绿、林茂、水净美丽白银的目标。到2020年,全市完成营造林96万亩,森林活立木蓄积达到79.15万立方米,林木绿化率达到14.3%,森林覆盖率达到省政府下达的指标;全市义务植树参加人数累计达到300万人(次)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白银区、平川区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6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4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全市建成区内工业聚集区绿地率达到20%,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大力开展农村造林绿化工程。 1、实施高扬程灌区农田林网建设行动。针对天牛等虫害对农田林网毁灭性危害后恢复缓慢、抗风蚀能力弱的实际,结合风沙危害治理,以景电、兴电、靖会、刘川、双永等高扬程灌区为重点,以田间道路和干、支、斗、毛渠为骨架,推行“窄林带、小网格”的建设模式,采取林业部门统一规划并提供苗木,水管部门提供灌水,乡村组织栽植并落实管护责任,对灌区内现有农田防护林进行大面积更新改造。每年完成建设任务1.5万亩,3年累计完成建设任务4.5万亩,从根本上解决灌区林网“缺株断档”、“缺网断带”和防护效益低下的问题,逐步形成网带整齐,密度合理,点、片、带、网相结合的农田综合生态防护林体系。农田林网网格面积控制在50-300亩之间。 2、实施城郊大环境绿化建设行动。以城市面山、城区周边出入口、景区附近等符合造林条件的空档断档和裸露区域为重点,按照“强化管护,提质增效,稳步推进”的原则,采取新造与提质相结合,集中建设城郊森林,改善城市景观,拓展城乡居民活动的森林环境和空间,逐步建成一个生态功能完备、防护效益显著、林相景观优美的城郊森林体系,显著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形象。每年完成城郊大环境绿化任务1万亩,3年累计完成建设任务3万亩以上。 3、实施道路绿化景观建设行动。按照绿化层次丰富、生态功能显现、景观效果突出的要求,以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县乡公路为重点,采取宽林带、大通道、多树种、乔灌草结合建设模式,在巩固前期道路绿化建设成果、查漏补缺和提升质量的同时,每年新增道路绿化2000公里,折合绿化面积 1万亩,3年累计完成道路绿化里程6000公里,折合面积3万亩。公路宜林路段绿化率达到35%以上,铁路宜林路段绿化率达到86%以上,逐步建成“布局合理、结构完整、层次丰富、功能齐全”体现白银风情的生态廊道特色景观。新建、改建、扩建的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宜林段的绿化,原则上每侧按5米以上进行规划设计,城市规划区内的公路、铁道沿线宜林段的绿化,原则上每侧按30米以上进行规划设计。新建、改建、扩建的县乡道路沿线宜林段的绿化,原则上每侧按3米以上进行规划设计。铁路部门负责铁路界内两侧绿化工作,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国道(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工作,各县区负责国道公路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和辖区内省道(省级高速公路和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绿化工作。 4、实施天然林缘区人工造林治理行动。以进一步扩大森林面积、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目的,以寿鹿山、哈思山、铁木山、崛吴山4个森林生态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大力实施天然林缘区人工造林, 每年完成天然林缘区造林1万亩以上,3年累计完成人工造林3万亩以上。 5、实施生态脆弱区综合修复治理与森林质量提升行动。以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严重的景泰、靖远、平川、会宁等县区的严重沙化地、陡坡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为重点,结合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和白龙江林管局异地造林项目的实施,集中投入,连片开发,实行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区综合治理,大力开展以造林种草和生态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固沙造林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对植被较好、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区域,全面实施封山禁牧和封山(沙)育林(草),促使该地域植被自然恢复和生态修复。每年营造治沙造林和水土保持林10万亩,3年累计完成30万亩;每年完成封山(沙)育林(草)3万亩,3年累计完成9万亩,彻底遏制全市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局面。以改善林分质量、提高森林生态效益为目的,大力实施森林抚育工程,每年完成森林抚育任务2万亩,3年累计完成6万亩。 6、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建设行动。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的,按照“以绿治脏、以绿治乱、以绿治差”和“农村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要求,结合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大力开展乡村振兴战略村庄绿化行动,重点抓好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和机关单位、农户院落绿化,打造“春花、夏绿、秋果”的生态家园,推进庭院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每年新增村庄绿化面积2.5万亩,3年完成村庄绿化面积7.5万亩,逐步实现“窗前有花、院内有果、屯边有树、路边有荫”的绿化目标,到2020年,全市村庄绿化率达到35%以上。 7、实施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行动。以沿黄灌区、黄河阶地、部分高扬程灌区和具备条件的旱塬山区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助推攻坚脱贫为目的,按照抓品质、上规模,抓示范、强管理,抓改造、增效益的工作思路,依据《白银市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白银市百万亩核桃产业规划》,持续抓好特色林果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品种优、质量高的经济林果示范点、示范园、示范片,每年完成以苹果、梨、红枣、枸杞、核桃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10万亩以上,3年累计完成优质特色林果基地建设30万亩以上。大力开展以幼园早果早丰、挂果园优质高产、老果园复壮稳产为主的提质增效,每年完成经济林果提质增效10万亩,到2020年,累计完成经济林果提质增效30万亩。 (二)大力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工程。 按照“街巷道路景观化、公园广场园林化、单位小区花园化、公共绿地区域化的目标”和“规划建绿、拆旧补绿、见缝插绿、合理密植”的原则,坚持增加绿量与提升品质并重,加大城市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单位院落、厂矿园区、部队营区、街道绿化建设力度,着力构建见林、显绿、露水的城市森林生态景观,不断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增加市区绿化覆盖,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城乡绿地系统,努力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和园林县城。 8、实施城市公园绿地增量提质行动。把公园绿地作为绿量增长的主抓手,狠抓中心城区公园广场提升改造,完善现有城市公共绿地的功能性、景观性、文化性。以突出功能完善、景观优美、文化丰富为重点进行提质改造,增设人性化设施布置,改造年久陈旧设施,改建景观效果差的植物配置,确保植物生机蓬勃,设施完善到位。到2020年完成银凤湖公园提质改造、金岭公园改造、平川公园改造等城区主要公园提升改造,改造绿地面积339.98公顷,新建白银区银西生态园、平川区黄水沟沙河景区、化工厂红沙浪生态园、靖远县黄河综合公园、黄河湿地公园、景泰县小龙山公园、会宁县月牙堡水岸公园工程及城区附属绿地,新增公园绿地面积752公顷。 9、实施城市道路绿化网格编织行动。坚持道路建设与绿化同步、绿化更新与改造结合,精心规划道路绿化。按照“绿随路建、随建随绿、一街一景”的原则,加强城区道路、城市出入口的绿化改造。新建市政道路绿化要做到乔灌木、花草合理搭配,充分突出植物造景,并具有本地特点,同时丰富行道树配置形式与品种。提升改造已建道路的植物配置形式,增加层次和色彩,确保景观优美,林荫达标,进一步提升道路绿化档次。到2020年,全市提升改造道路9条,绿地改造面积5.91公顷,新建道路22条,新建绿地面积78.3公顷,实现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100%和95%以上。 10、实施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及厂区园区品质提升行动。城区要按照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破硬还绿、立体挂绿、屋顶显绿、阳台见绿等增绿造景的要求,加快学校医院、部队营区、机关单位绿化建设。其中单位庭院裸露地面要实现绿化全覆盖,到2020年全市园林式单位达到90%以上,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住宅小区中新建小区要把配套绿地绿地率不得低于30%作为硬性指标,坚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新建小区100%达到园林小区标准,旧城区要结合失管小区、背街小巷改造升级,采取综合整治、拆违还绿等绿化措施,切实做到增房不减林、增硬不减绿,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绿地和名木古树,促进居住小区的配套绿化达标,旧小区改建绿地率不得低于25%,到2020年,全市“园林小区”达到60%以上。 针对我市以工矿企业为基础建市的实际,以白银公司、银光集团、靖煤集团、稀土公司等厂矿企业和 “一园六区”为重点,按照现代企业发展绿色厂区园区的要求,结合厂矿自身特点,选用抗污染、耐盐碱、降粉尘的乡土树种,积极开展厂区园区内道路、工房车间、办公区域、非建设用地及周边山体绿化美化,加快推进停产关闭矿山、地质灾害区以及因采矿、排土、排砂造成破坏区域的国土绿化和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积极创建绿色示范工厂和绿色示范园区,实现工矿园区绿化美化。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建设园林化陵园墓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国土绿化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扬“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国土绿化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摆在重要位置,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每年3月份,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造林绿化动员会,具体安排部署全市国土绿化工作。各级绿化委员会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强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合力推进。林业、农业、水务、交通、工信、住建、教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做好本系统绿化工作。中央、省驻银大中型企业负责做好管辖区域内的绿化工作。要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形成党政齐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创新机制,加大投入。造林绿化工作投入规模较大,各县区、各部门要在增加投入上多下功夫。要充分发挥国家重点造林项目引导、撬动作用,积极整合和统筹安排相关资金,不断增加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市、县区两级财政要把绿化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年要拿出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造林绿化。要将村社“四旁”绿化纳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范畴,享受相关补助政策。要按照“谁绿化、谁所有、谁收益”的方针,积极探索推广“开发式”、“合作式”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造林模式,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投向绿化事业,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鼓励造林大户、家庭林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和全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要进一步完善林业信贷资金扶持政策,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果树经济林权属证抵押贷款,将符合政策规定的抵押贷款纳入贷款贴息范围,切实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推进商品林产值保险,降低经营户的生产经营风险。要加大矿区植被修复力度,对因采矿被破坏的植被,由业主限期修复或者通过缴纳生态治理保证金,由林业部门组织实施绿化。鼓励企业、个人营造碳汇林,努力增加森林碳指标,积极推进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 (三)强化科技,提高质量。造林绿化要保成活,科技是关键。要坚持把科技贯穿于造林绿化全过程,加大现有科研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广先进造林技术。要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花则花,研究推广立体复合绿化模式。要强化造林绿化种苗保障,提高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注重使用乡土树种,科学合理搭配植物,防止“千城一面”和不切实际的奇花异草,严禁“一夜成林”和盲目跟风改换绿化树种。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进行技术承包和技术服务。鼓励林业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搞好全程指导服务工作,把好整地、栽植、浇水和管护等质量关,做到栽一棵、活一棵,栽一片、绿一片。 (四)全民参与,履职尽责。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是每个适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加快国土绿化的重要举措。要积极开展全民参与,绿化家园行动,严格执行我市《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实施办法》,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义务植树,聚力造林绿化。各县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平台,以公民居住地户籍信息为基础,探索设立公民个人“森林账户”,记载公民参与国土绿化动态信息,作为个人在就业、贷款、入户、上学、就医等方面的优惠条件,激发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的积极性。“森林账户”积分可以继承、赠与、转让。各县区绿化委员会负责设立“森林账户”,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要认真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以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及其他等多种方式组织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切实提高义务植树的尽责率。2018-2020年,全市义务植树参加人数达到300万人(次)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 (五)依法治林,强化管护。坚持保护森林就是保护生态、发展生态的理念。在抓好植树造林、扩大森林资源的同时,要严守生态保护底线,认真落实森林资源和绿化成果管护责任制,依法保护林地和绿地资源,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林木、林地、湿地等森林资源安全,坚决制止乱批、乱占、乱用林地现象,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要切实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严禁非法采伐和移栽。要进一步完善林业应急控灾机制,切实提高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能力,不断强化对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保护。要加大林木管护力度,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单位、村组、个人,管护任务分解到山头、地块、地段,并签订管护合同。同时,广泛吸纳并培训当地建档立卡且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组建专业管护队伍,开展跨区域大规模林木管护,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要进一步创新委托管护、协议管护、合同管护等购买服务方式,加快引进社会主体进行管护抚育,达到共同承担管护责任和享受收益的效果。 (六)强化宣传,严格考核。造林绿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搞好国土绿化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善人居和发展环境的重大意义,增强全社会关注生态的忧患意识、改善生态的责任意识、保护生态的法律意识;通过强势宣传、全面发动,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行动,共建绿色美好家园的良好舆论氛围。要把国土绿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验收考核标准,全面进行考核。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在每年12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市上下达的年度国土绿化任务。每年造林绿化期间,林业、住建部门要会同市督查考核局分别对各县区农村造林绿化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每年年底前,林业、住建部门要分别对农村造林绿化和城市园林绿化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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