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SD0124/2017-01879 | 生成日期: | 2017-12-03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市林草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 |
白银市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下) | |
信息来源:市林草局
发布时间:2017-12-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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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生林业建设 经济林果业是我市传统的优势产业,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最具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农林产业之一。近年来,我市在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坚持把发展经济林果业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实现农民脱贫致富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来抓,全市经济林果建设进入了规范发展新时期,民生林业发展步入快车道。《白银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决定将特色农畜产品深加工产业作为支撑全市城市转型的“八大支柱产业”之一来培育,提出发展枸杞、苹果、梨、枣、杏、核桃等优质林果产业,通过发展民生产业,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十三五”期间,全市经济林果产业继续按照“项目带动、做大做强”的建设方针,精心组织实施特色林果产业基地建设和优质核桃基地建设两个项目,着力培育五大特色林果,完成营造林60万亩。其中会宁县28万亩;靖远县14万亩;景泰县9万亩;白银区1.6万亩;平川区7.4万亩。总投资60000万元。 1.特色林果基地建设项目 “十三五”期间,林果基地建设继续坚持突出名优特新的特点,以沿黄灌区、黄河阶地和部分高扬程灌区为重点,建立沿黄优质特色经济林产业带。重点发展苹果、枸杞、枣、梨等林果产业。累计完成优质特色林果基地建设45万亩,每年完成9万亩,总投资45000万元。其中会宁县18万亩,投资18000万元;靖远县12万亩,投资12000万元;景泰县8万亩,投资8000万元;白银区1万亩,投资1000万元;平川区6万亩,投资6000万元。通过五年发展,使苹果、枣、梨鲜果总产量达118万吨以上,枸杞干品总产量达5.6万吨,四大特色经济林果产业总产值达105亿元以上,果农人均特色经济林果收益超过5000元。 2.优质核桃基地建设项目 按照百万亩核桃基地建设规划布局,“十三五”期间,建成稳产、高产核桃种植基地15万亩,每年完成核桃种植3万亩,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会宁县10万亩,投资10000万元;靖远县2万亩,投资2000万元;景泰县1万亩,投资1000万元;白银区0.6万亩,投资600万元;平川区1.4万亩,投资1400万元。通过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和培育技术,开展核桃集约经营和科学管理,不断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到2020年,核桃年干果产量达1.5万吨,预计实现销售收入4.5亿元。 3.林果产品加工 林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以最具优势的枸杞为主,其它林果产品加工为辅。一是改造枸杞干果生产线各3条,建设小型烘干车间19间,枸杞系列休闲食品生产线1条,枸杞果汁生产线、果酒生产线、果醋生产线各1条。二是会宁县、平川区依托相关企业进行苹果罐头、果酱、果粉、果蜡果胶、果脯、膳食纤维等高附加值产品加工。三是靖远县、景泰县、白银区、平川区各建设50吨/天、3吨 /天枣烘干线各1条。四是建设梨果汁加工生产线1条。五是建设8处精选核桃干果制品厂。到“十三五”末,全市枸杞干果年加工能力达29980吨;枸杞精深加工系列产品年加工能力分别达:枸杞果汁5000吨,枸杞果酒2000吨,枸杞果醋200吨,枸杞系列休闲食品年加工能力达200吨;苹果加工产品生产能力达20000吨;烘干枣生产能力达50000吨;梨果汁加工能力达120000吨,梨脱水果品加工生产能力达300吨;精选核桃干果制品年加工量达8000吨左右。同时,“十三五”期间,将更加注重林果产品市场体系和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在三县两区新建配套功能完善的大型林果产品交易专业市场5个,林果研发中心5个,质量安全体系、技术服务平台和信息服务平台5个,使林果产业服务推广体系更加完善。 (三)森林资源保护 “十三五”期间,继续牢固树立“发展与保护并重”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严管林”的要求,把林地作为提供生态产品的“耕地”看待,进一步严格保护,强化林地“一张图”建设、应用和维护更新,分级分类进行林地用途管制,把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点,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批制度,坚决遏制先占后批、只占不批现象的发生;坚持“谁审批、谁颁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和凭证采伐运输制度,坚决遏制无证采伐、超限额采伐、无证运输木材现象发生;继续加大对破坏森林和沙区植被、乱砍滥伐林木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的社会稳定;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和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产地检疫率、预测准确率“四率”全面达标;有效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开展多形式集中宣传和现场讲解,提高群众防范意识,不断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和野外用火宣传巡护力度,加强火情监测和野外火源的控制、管理,规范用火行为,全面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对现有会宁铁木山、靖远哈思山、景泰寿鹿山、平川崛吴山等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在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功能的基础上,以周边新造林地为主,进一步扩大保护面积,使全市以森林资源保护为主的自然保护区面积发展到50万亩以上,新建白银市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白银市省级荒漠植被自然保护区、景泰县大嘴子省级沙生植被自然保护区三个自然保护区,同时力争靖远哈思山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一个重点建设项目,以森林资源保护为主建立三个自然保护区,投资6000万元,其中靖远县17万亩,投资2040万元;景泰县25万亩,投资3000万元;白银区2万亩,投资240万元;平川区6万亩,投资720万元。全市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面积达到50万亩。通过这三个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到“十三五”期末,使全市自然保护区由现在单一的森林系统保护类型扩展到森林保护、湿地保护和荒漠植被保护三大类,在全市形成保护类型多样、保护功能更加完善的自然资源保护体系。 一是建立白银市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以恢复野生动物、鸟类栖息场所为目的,依托黄河干流建成一个核心区面积10万亩,总保护面积20万亩的省级沿黄湿地自然保护区,投资1200万元。其中靖远县5万亩,投资600万元;景泰县3万亩,投资360万元;白银区2万亩,投资240万元。 二是建立白银市省级荒漠植被自然保护区。以保护红沙、盐爪爪等荒漠植被为目的,在景泰、靖远、平川两县一区,划定植被覆盖度40%以上的核心保护区30万亩,建成一个总保护区面积115万亩的省级荒漠植被自然保护区,投资3600万元。其中靖远县12万亩,投资1440万元;景泰县12万亩,投资1440万元;平川区6万亩,投资720万元。 三是建立景泰县大嘴子省级沙生植被自然保护区。以沙生植被保护为目的,依托景泰县治沙试验站和白墩子植被管护站现有封护区,建成一个核心区面积10万亩、总保护面积30万亩的省级沙生植被自然保护区,投资1200万元。 (四)深化林业改革 1.着力发展林下经济 “十三五”期间,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丰富的林下资源,大力发展以油用牡丹、中药材为主的林下种植,以养鸡、养蜂为主的林下养殖和森林景观利用、林产品采集加工等林下经济;根据当地自然条件、林地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前景等,坚持宜果则果、宜药则药、宜禽则禽、宜畜则畜、宜游则游的原则,建立立体经营模式。五年完成林下种植40万亩,林下养殖1393万只(万头、万箱),开发森林旅游240处(家)。其中林下种植油用牡丹、种草、种药、套种、育苗40万亩(会宁县15.8万亩,靖远县9.25万亩,景泰县8.25万亩,白银区3.2万亩,平川区3.5万亩);发展林下养禽、养牛、养猪、养羊、养蜂1393万只(万头、万箱),其中会宁县1116万只(万头、万箱),靖远县166.8万只(万头、万箱),景泰县102万只(万头、万箱),白银区2.1万只(万头、万箱),平川区6.15万只(万头、万箱);森林旅游建设在现有4个省级森林公园和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建设平川区崛吴山省级森林公园1个,并依托白银市城区大环境绿化生态造林和景泰县大嘴子沙漠植被景观新建省级森林公园2个,将靖远哈思山省级森林公园改扩建为国家级森林公园,依托黄河旅游经济带项目建设旅游观光型特色经济林园5.0万亩,在靖远、景泰、白银区新建省级湿地公园各1个。同时,开发森林和自然景观、兴办农家乐和森林人家、发展餐饮和商品零售业240处(家),其中会宁县62处(家),靖远县43处(家),景泰县51处(家),白银区52处(家),平川区32处(家)。通过大力发展休闲、度假、疗养等新兴旅游产品,实现传统观光型旅游业向多元化现代旅游产业转变。 “十三五”期间,在林下种植方面,主要实施油用牡丹基地建设项目1个。每年完成油用牡丹栽植2万亩,五年共完成10万亩,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会宁县5.5万亩,投资5500万元;靖远县2万亩,投资2000万元;景泰县1.5万亩,投资1500万元;白银区0.6万亩,投资600万元;平川区0.4万亩,投资400万元。 2.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 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基础上,进一步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十三五”期间,每年计划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10个以上,到2020年末,全市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数达170个以上,入社农户达5000户以上,经营林地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每年培育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个以上,到2020年末,全市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达到50个以上;每年落实林权抵押贷款资金5000万元以上,并逐年增加,到2020年实现年林权抵押贷款2亿元;每年落实林权流转面积0.5万亩以上,到2020年末,实现林权流转4万亩以上。 稳妥推进国有林场圃改革 按照森林分类经营原则,全市11个国有林场为生态公益型林场,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确立“以人为本、保障权益、化解债务、整合资源、转型定位、创新体制”的总体思路,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提升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水平。对国有林场管理的林地资源按照先重点(禁伐区)后一般(限伐区)思路和林地动态变化情况,逐年纳入国家公益林范围,享受国家公益林补助政策,逐步理顺国有森林资源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关系,建立起符合森林资源和市场经济要求的林木资产化管理和有偿利用机制,并将造林营林、基础设施建设及事业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实行事业管理体制,以保证国有林场发展的基本需要;国有苗圃逐步推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国有苗圃改革中要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形式组建各种联合体,实现规模经营,增强发展活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各级政府要把国有林场、苗圃改革列入议事日程。 (五)林业基础能力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加强生态监测评价体系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森林公安系统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林业”建设、国有林场(苗圃)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加强林业应急防灾基础建设、加快林区装备现代化建设。 1、林业“三防”、科技、服务及监测体系建设 以森林防火设施配套、森林公安装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新技术引进推广与培训、市县乡三级林业技术推广站建设以及各类森林资源普查与监测体系建立为重点,以信息化、网络化建设为突破口,使全市林业支撑体系得到更进一步的完善。在项目实施中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做好以铁木山林场、韩家砭林场、东山林场、哈思山林场、寿鹿山林场、崛吴山林场为重点火险区和以城区大环境绿化为主的火险区的防火工作。重点火险区的总面积为40.3万亩,其中:会宁县5.5万亩,靖远县12.6万亩,景泰县16.6万亩,平川区5.6万亩;二是不断加强森林防火通讯和信息指挥系统、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森林消防装备配置系统、森林防火道路与阻隔系统和森林防火队伍建设;三是建立以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应急防治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体系和防治工程建设,保证在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突发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在天然林区内,对常灾区全面施用生物药剂进行防治,防治率达到90%,对偶灾区注重监测,预防率80%以上;四是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加大政府资金对林业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林业科技成果转变。积极开展森林、荒漠和湿地三大生态系统生态保护与恢复技术、森林培育与经营关键技术、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下经营技术、森林火灾防控技术、有害生物防控技术、碳汇林业技术研究等技术推广;紧紧围绕全市营造林目标任务和经济林产业发展,加强抗旱造林技术应用推广、经济林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五是规划每年争取省、市林业科技项目5项,落实科技项目资金200万元;六是规划完成林业重点工程行业培训2000人(次),科技干部继续教育培训2000人(次),基层技术人员培训3000人(次),林农科技培训10万人(次),平均每年提高干部培训率30-40%,林业工人和林农培训率10-20%;七是完成各项森林资源综合普查工作和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投资10618万元。 2、林业工作站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五”期间,规划在崛吴山林场新修建道路10公里,整治维修10公里;加强国营场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糜滩苗圃办公用房及辅助生产设施建设;完成六个基层管护站建设,购置办公设备。“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以基层林业工作站和林业技术推广站建设为重点的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推广网络。在全市现有市、县、乡镇林业工作站基础上,加强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和重点县建设工作,规划5年内,争取建立白银区林业工作站,并力争逐步将基层林业工作站作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直接领导或者实行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强化其执法监管的地位和作用。要按照“稳定队伍、完善设施、改善手段、提高服务能力”的思路,加强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完善水、电、暖、房屋和交通通讯、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切实改善林业站工作和生活条件,稳定基层科技推广队伍,强化“管理、组织、指导、服务”职能,建立比较完备的市、县、乡三级林业工作站管理体系和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充分发挥林业工作站和技术推广站的基础和保障作用,确保各项林业工作在基层的全面落实。 3.苗圃和种苗基地建设 良种壮苗是造林绿化的物质基础,种苗的优劣和多少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影响林业生态工程三大效益的实现,群众对直接关系到他们未来收益的林木种苗质量要求较高,希望能提供名、优、特、新和速生优质丰产的苗木。同时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也能够促进种植结构的调整,是林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十三五”期间,实施种苗基地建设重点项目1个。完成育苗面积4万亩,投资16000万元。其中会宁县1.7万亩,投资6800万元;靖远县1.1万亩,投资4400万元;景泰县0.6万亩,投资2400万元;白银区0.2万亩,投资800万元;平川区0.4万亩,投资1600万元。在种苗基地建设上,会宁县重点培育核桃、苹果、梨、河北杨、云杉、侧柏、油松;靖远县重点培育文冠果、大枣、苹果、梨、枸杞、杨类、刺槐、侧柏;景泰县重点培育文冠果、大枣、梨、枸杞、杨类、刺槐、侧柏;平川区重点培育文冠果、大枣、梨、枸杞、杨类、刺槐、侧柏、油松;白银区重点培育苹果、大枣、梨、杨类、刺槐、侧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确保林业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各级林业部门要主动作为,当好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积极争取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林业建设领导机制,深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在继续实施县级政府森林覆盖率目标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县区、乡镇两级政府林业发展的目标责任制,将林业发展业绩与政绩考核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认识,靠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十三五”林业重点项目的领导与协调,将其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要加强实施规划的组织领导、任务落实、考评考核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完成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各级政府对本地区林业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林业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是落实相关部门职责。要实现推进林业重点项目,由政府协调好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措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切实抓好项目规划、资金争取和实施工作,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共同推进林业重点项目建设。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提高人民群众造林绿化、生态保护意识 加强林业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积极培育全民生态文化、生态道德。运用各种媒体,特别是网络等新媒体,围绕国有林场改革、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湿地保护等工作,及时解读重大林业政策,广泛宣传林业在建设生态文明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增强发展林业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为林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完善信访、举报和听证制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民间团体参与林业建设。通过典型示范、展览展示、岗位创建等形式,广泛动员全民参与造林绿化建设。组织好3.12全国植树节、4.1白银植树日、6.5 世界环境保护日、6.17世界防止荒漠化和干旱日等节日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特点和优势,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提高公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创新机制,多方筹资,加大林业重点项目资金投入 林业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是关键,必须多途径筹集资金。要按照“向上争取资金、政府配套资金、整合部门绿化资金、部门帮扶资金、镇村自筹资金、群众‘一事一议’资金、业主投入资金”等办法多方筹措绿化建设资金。林业重点项目建设的主体是政府,政府要调整财政政策,增加项目投资力度,把林业重点项目建设投资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建立林业专项资金拨款制度,加强林业专项资金监管,在确保林业专项资金及时到位的基础上,并予以优先安排。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与金融部门的积极协作,要通过创新机制、提高信誉,争取金融部门对林业重点项目和林业企业的信贷扶持,通过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面向林业企业、农户、林业职工和从事生态旅游经营者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各级政府要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和发动社会力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林业生态建设。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植树造林绿化基金、特色林果产业基金、碳汇造林基金等管理,实现专款专用,可有效地筹集社会闲散资金,通过专家理财,专业管理的形式,向林业进行投资,满足林业融资需求。同时,还可以加强国际合作,积极拓宽渠道,争取获得外援及优惠贷款等。进一步规范林业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管理责任制,严格林业资金的运作、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督查,明确目标,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要加强对林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林业重点项目建设的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市林业部门每年要对国家和省、市林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定期通报,对达到绿化建设标准并通过验收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规划、任务、资金、责任、成效“五落实”,确保各项林业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五)深化改革,依靠科技 ,建立林业科技创新体制 深化林业改革是推动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十三五”期间,要以林业科技体制改革、林业综合执法改革、森林分类经营改革、国有林场(圃)改革、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采伐管理制度改革以及对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扶持为重点,大力推进林业改革。要在商品林基地建设、木材和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林业中介服务、林产品市场建设等领域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各级政府要为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投资林业提供宽松的环境,要明确非公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并与公有制林业经营主体在税赋、融资、规费收取、生态效益补偿、公益性投入等方面享受同等权利和待遇。稳定“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允许业主对依法拥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自主经营,并允许转让和继承。鼓励林业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联合开发、创办经济实体等形式,加快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核心、以效益为目的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以促进林业生产力提高。 (六)依法治林,严格管护,提升资源管理水平 要严格森林、野生动植物和林地资源的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林政稽查队伍,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严格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强化检疫执法,坚决控制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要合理安排林业发展用地,加强林地林权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将林业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要不断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管理,规范木材市场经营秩序。 在林业重点项目实施中,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制定操作性较强的造林计划和作业设计,并严格按照计划和作业设计施工。同时,要加强造林监管,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改进造林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做好森林资源的管护、培育,提升造林质量,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循环林业经济。 (七)突出重点,严格管理,强化对规划实施的有效监控 “十三五”规划的重点项目,是今后五年全市林业建设的主要任务,也是全市林业工作的重点。在规划实施中要注意把握宏观政策的变化和林业发展的阶段性要求,突出着力点,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走势,建立有效的组织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控制管理,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一是要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在规划实施中,要切实把自主发展和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适时掌握国家林业政策调整情况,千方百计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尤其要用足用好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力求在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得到更多实惠;二是要突出项目建设主线。规划能不能有效指导发展实践,最终要体现在项目工作的成效上。要注意把握林业发展走势和国家政策导向,围绕规划要求,积极运筹项目,要敢于论证引进大项目,对认准的重大项目,要花本钱、下功夫,选择权威机构参与论证,真正做到论证充分、符合实际、可信可行,拿得出、用得上,力求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上规划,为争取国家支持和吸引客商投资提供更大选择空间。要真正把规划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上,以项目争取国家支持、以项目吸引投资,增强规划实施的主动性;三是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控。规划实施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根据新形势和新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市县林业部门都要转变规划管理方式,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注意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搞好规划实施的综合协调,有效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要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检查监督,搞好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与评估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矛盾,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充分体现规划的权威性和指导性,确保规划的全面实现。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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