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SD0103/2020-02307 | 生成日期: | 2020-06-11 |
文 号: | 白教基〔2020〕18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6-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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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筹协调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1.切实落实招生管理主体责任。各县区要落实对本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履行统筹协调职能,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尽最大努力满足本区域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2.积极做好幼儿园招生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区要积极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的入园高峰,全面掌握本县区幼儿园招生的基本现状、分析招生形势,提前做好摸底登记工作,充分挖掘潜力,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本县区适龄幼儿按时入园。要坚持相对就近就便的原则,接收适龄幼儿入园,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县区推行划片招生。
3.进一步强化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各县区要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幼儿园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规定,对于热点幼儿园通过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等方式开展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举办国学班、国际班、特长班等,不得对学龄前幼儿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4.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执行价格部门关于幼儿园收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任何公办园和普惠性幼儿园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等行为。各县区教育局要督促指导各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和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执行收费管理政策,并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1.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规定。各县区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各县区教育局备案。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女德”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各县区要始终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依据的入学政策,进一步简化入学流程,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民服务。要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户籍地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依法保障其受教育权利,不得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3.规范特长生招生管理和起始年级教育工作。义务教育阶段逐步取消特长生招生,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校园篮球特色学校每校可招生若干名足球、篮球后备人才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生其他类型特长生。各义务教育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执行起始年级“零起点”教学规定,不得“以已上幼小衔接班”“ 已上学前班”“幼儿园已学”等为名,超进度、赶进度教学。
4.落实免试就近划片入学规定。各县区要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布局、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或多校划片的方式,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片区、招生程序、咨询投诉电话等。义务教育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跨片区招生,不得擅自接收片区外学生,不得以摸底、测试、分班等为名组织考试活动。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
5.落实特殊教育发展职责。各县区要按照《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等4部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白银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精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进一步核查区域内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状况,分门别类建立好入学台账,经县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后,采取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安置接受义务教育。
6.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规划。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大班额”现象,全面落实省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安排部署,锁定热点学校、重点学校,采取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学校布局、集团联盟办学、校长教师交流、控制起始年级班额等措施,进一步巩固全市已消除“大班额”的成果,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大力消除“超大班额”,确保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率控制在1%以内。特别是景泰县、白银区要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进一步进行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严格控制大班额。
三、扎实做好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
1.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各县区要按照《白银市中考工作纪律》和《白银市2020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备案和市教育局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各县区要严格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确保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名额的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2.进一步强化中考组织管理。各县区要按照《白银市2020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白银市2013年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工作细则》,成立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强考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试卷运送、保管、施考到评卷全过程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制度,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2019年7月10前,各县区要全面开展一次中考考务排查,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试安全有序。
3.切实加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各县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同步管理、同步下达招生计划。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白银市2020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招生范围的规定,组织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各县区教育局要严肃查处买卖学籍、空挂学籍、违规合作办学等违规违法行为,各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报县区教育局备案。
4.落实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 年度规划。各县区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市教育局《关于消除高中教育大班额的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2020年底,全市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3%以内,不在产生新的超大班额,靖远县大班额控制在8%以内,平川区控制在9%以内,景泰县全面消除大班额,其他县区巩固好现有成果,高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不再产生新的大班额。
四、进一步加强招生入学组织领导
1.提高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的政治站位。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管理职责,成立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制订幼升小、小升初、初升高招生办法或方案。要按照推进教育公平的原则,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加强分析评估,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实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
2.加大各类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力度。各县区教育局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按照招生信息“十公开”的要求,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向群众做好关键政策、关键时间、关键节点、疑难点的宣传释疑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确保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3.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督检查。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 “十项严禁”和《白银市教育局中考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招生入学政策的行为。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于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督查出的问题及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请各县区教育局于2020年9月10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市教育局。
联 系 人:宫万昌
联系电话:8246414
电子邮箱:987402649@qq.com
白银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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