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2024-00001 生成日期: 2023-10-11
文       号: 关键字: 航道,养护,管理,办法,我省
所属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甘肃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信息来源:白银融媒
发布时间:2023-10-11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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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航道管理和养护主体责任,推进航道养护工作规范化,保障航道日常养护与基础设施的工程养护,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甘肃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对《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我省内河航道通航里程910.67公里,其中五级航道325.1公里,六级航道13公里,七级航道118公里,等级航道占比为50.08%,主要分布在兰州、白银、临夏、陇南四个重点水域。2021年之前,我省省级财政每年可列支200万元用于航道养护,交通运输部按照每年航道应急抢通情况安排相应补助资金(约200余万)保障航道正常运行,之后受政策调整影响,补助资金不再列支,迫切需要加大航道养护资金支持力度。加之近几年受机构改革及水运投入减少影响,航道养护不及时、质量不高,一定程度制约了我省水运事业发展。

二、起草依据

2020年,交通运输部制定了《航道养护管理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主管所辖航道的养护管理工作;2021年,我省对《甘肃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其中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应当加强航道的管理和养护,过船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维护工作,保持航道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船舶安全、便捷通行。《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航道养护管理规定》《甘肃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其他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我省航道养护管理实际特点制定。

三、起草过程

2023年6月,厅运输处会同省水运事业发展中心起草了《办法》(试行),征求了相关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水运事业发展中心、厅机关相关部门等11个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并在厅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经2023年第12次厅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四、《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航道养护内容和分类、养护计划和资金管理、例行养护、专项养护、应急抢通、监督管理及附则等8个章节,共33条。

(一)第一章总则,共7条。

阐述办法出台的目的、适用范围,提出航道养护管理工作应坚持“统筹协调、安全环保、突出重点、科学高效”的原则,明确了省市职责分工等。

(二)第二章至第六章主要为航道养护内容、养护计划、养护资金和养护抢通,共19条。

明确了航道养护工作主要包括:航道巡查、航道养护测绘、航标养护、航道养护疏浚、航道清障、航道信息发布、基础设施维护,港航管理码头、待泊区、锚泊(服务)区等管理服务设施的维修、改建、扩建等养护生产活动和与之相关联的航道养护计划编制与技术核查、航道养护分析等养护业务活动,以及支撑这些养护生产活动所需设施设备、信息化系统的维护和设施设备配置。从计划、资金来源、定额化管理和预算资金管理等方面对航道养护作了具体规定,从专项养护项目实施、技术方案编制、航道应急抢通工程报告程序、实施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例行养护实施主体,从航道巡查、水深监测、护岸、疏浚、绿化、航标等各方面提出了实施要求和方式。

(三)第七章监督管理,共5条。

规范了航道养护监督管理职责和方式,航道养护监督应当重点对航道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养护技术核查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甘肃省航道养护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四)第八章附则,共2条。

明确本办法解释权归属问题以及实施的时间。

《办法》的出台为全省航道养护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对规范和加强我省航道养护管理工作、提高航道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我省水运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相关政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航道 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交规范〔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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